谁能帮帮我?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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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6 02: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李银萍,今年55岁,家住郑州市国基路与索凌路交叉口77中学家属楼三单元三楼西户长达15年之久。在2014年3月19日下午2点钟左右,家中的生活用水、电均被人强行截断,从此就没有了水电;20日中午,家中的天然气表也被天然气公司拆除。至此,家中水、电、燃气全部无法使用,好好的一个家无法正常居住。经查,这一切都是我的亲姨李玉兰及其儿子徐留军所为。
  李玉兰家住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是我在郑州为数不多的亲戚里最亲的姨妈。1998年,庙李学区集资建教师福利房,当时李玉兰因为自家宅基地要盖楼房没有多余资金,所以把这套房子以75000元的总价以借名买房的形式转让给了我(其中45000元是购房款,20000元是向我索要的“好处费”,10000元是办证费用)。由于李玉兰是我姨,故当时没有办理书面协议;但集资建房收据原件在我手中(在2012年6月24日和2012年7月3日两次谈话记录中都明确、清晰的记录了这一买卖事实)。
  房子于1998年交付后,我和家人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并一直入住至今。2006年,在根据政策对这类房产办理房产证时,李玉兰用自己的名字登记办理好了房本。后来我多次找她催办房产过户,完成之前的交易,却被她找各种理由拖延不办。到2012年,李玉兰不讲亲情,颠倒是非,对我们的交易完全反悔。无奈之下,在2012年8月,我将李玉兰告上了法庭。一审法庭经过审理判决被告李玉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我居住了15年的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我是在2013年10月17号领到了判决书,而李玉兰则是在2013年12月3日接到法院领取判决书的通知后,申请于12月9日下午3点在法院进行了再次调解,后来一直拖延到12月16日才领走了判决书;李玉兰对一审判决不服,于2013年12月24日上诉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令人气愤的是,2013年12月9日,李玉兰在已得知判决结果的前提下,恶意将这套房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自己的儿子徐留军。在此之后,李玉兰及其儿子徐留军一边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一边纠结地痞流氓等不明身份人员多次到我家闹事,甚至在我儿子结婚的当天,还派人强行闯入家中闹事讹诈,幸亏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及时到场制止才未让事态更加严重。
  后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了此案,李玉兰向法庭提交了将诉争房于12月9号转让给了她儿子的协议书,法院认为该案应发回重审。在此期间,徐留军也向我发出了让我于3月26日搬离的通知。
  事已至此,我筋疲力尽,无家可归,无比焦虑。我需要帮助、支持,谁能尽快恢复我正常的家庭生活?我深表感谢。
  李银萍
  联系电话:13323717602或15037165644
  2014-3-25
  

  


  照片是3月16日对方纠结8名流氓闯入家中的事后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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