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重庆市车管三分所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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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1-1-26 04: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16年12月,在重庆,买了一部二手车,在重庆市,车管三分所办理的过户手续,车辆所有权转移到本人名下,车辆为蓝牌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登记日期为2006年8月份,此车于2017年8月份,通过车管所车检及环保检测,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但就在昨天,17年12月19日,遇到交警正常路查时,被告知,此车己被报废,我当时就纳闷了,你重庆三分所可以在不告知车主,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这么为所欲为的做出这种在当下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来,当今的中国,可能也只有你三分所做得出来,当时买车也当心报废的问题,也到车管所咨询过,被告知,国家的政策是小型蓝牌乘用车,非营运,只要能通过年检及环保检测,没有强制报废,那我想请问下三分所,你把在正常年检有效期内的车,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作了报废,你这算什么行为,你是在执行哪里的政策,你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吗?请大家评评看,这还有国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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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4: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看到,我们将立即对此进行核查,希望您能将您的联系方式私信我们,配合我们的调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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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04: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请您告诉一些具体信息和线索,比如车牌之类,配合我们的调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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