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城乡垃圾变害为利、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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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6 10: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目前在垃圾分类和处理上还缺乏有效的措施与手段,大多数还是停留在压榨与填埋处理上。如何使得目前我国城乡垃圾处理变害为利、变废为宝,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有人说,世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如果实行垃圾资源化处理,便能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城乡垃圾变害为利、变废为宝将不是难题。
一是解决好垃圾去向
首先要将垃圾减量化,即通过广泛宣传,倡导群众节约资源、少用一次性餐具,最大限度地减少白色垃圾产生;其次要将垃圾分类处理“关卡前移”,在垃圾运送与处理前,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将垃圾分类纳入到地方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中,在组织、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同时要因地制宜,对分类处理后的垃圾能回收尽量回收,能焚烧发电的尽量焚烧发电,其余的在做无害化填埋的过程中,要做好污水防渗、杜绝二次污染等工作。填埋处理还要与地方绿色创建相结合,填筑废塘沟,营造绿地,改善生态环境。
二是多方筹措垃圾处理资金
垃圾处理投入大,回报低,因此要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纳入公共事业,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体,走市场化运作之路,多方筹措资金。如浙江省金坛市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中,走“市财政补一点、镇财政贴一点、企业拿一点、居民筹一点”的多元化筹资之路。2007年,金坛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在建立起“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置模式的同时,确保保洁队伍配备和经费到位。对保洁人员实施“定人、定任务、定标准、定报酬”的责任制,实行竞聘上岗,落实管理责任。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袋装化保洁资金到位,各镇(区)根据相关规定,对镇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按实际在册人数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要克服重建轻管现象。出台相关政策和具体的农村环境卫生考核评分细则,逐步建立起城乡垃圾一体化长效机制是必要的。强化环卫保洁考核,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与环卫保洁员签订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责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定期和不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督察与考核,将保洁质量和考核实绩与工资待遇相挂钩,对农村环境卫生采取百分制形式每月考核一次,进行现场打分。镇(区)保洁人员的考核,主要考核保洁人员在岗的尽责情况,所有保洁人员的相关信息都要在镇(集)务公开栏和行政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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