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对我的房子从新处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1-1-26 1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网民朋友,你们好。我的房子拆迁一事以2013年9月13号,在人民网说的很清楚2007年拆迁修建富民大道、我的土地和房子都不在征收范围之内。2008年修建路边阴井。乡村干部都来到我家、要求把我房子拆掉。当时我问他们要拆迁赔偿款,村书记许新安说:村里现在没有钱。我给你房子拆掉,等阴井建好我在给你建上。这是政府工程你得配合工作。在他们压力下同意了。阴井建好后村书记兑现承诺给我老房子原地建了29.25平方我现在住的房子。但是三棵树乡政府于2013年9月16号回复说我的房子在2007年拆迁赔过钱了。请问、赔给谁了?赔多少钱?谁签的字、我没有及时回帖说明是2013年9月17号我村主任蔡栋臣、叶可、张五江都来到我家,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我的房子是有航空图的。你们给我按航空图赔偿就行了。他们拿出纸和笔写上29.25平方乘2000元=58500元加上11.4平方乘300元=3420 元 58500+3420=61920元整。写好之后叫我签名按上手印,他们说现在给你办理你就别上网了。我答应了。他们直到现在也没有回音。他们以哄、骗、欺、托、手段来对待民生、对待我这个弱势群体、哎我是个光棍汉今年50多岁了又是体弱多病。天天吃药经常吊水、也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很困难我说句句属实,我恳求蓝书记、王市长您们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派人前来调查落实情况。我恳求蓝书记、王市长您帮帮我、给我主持公道、批示有关部门给我合情合理赔偿。本人在此深表感激叩谢,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叶圩村北张组38号周兆山1505270127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6 1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经充分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解释如下:
  周兆山先生今年52岁,家住三棵树乡叶圩居委会北张组。周兆山与其哥哥周兆林共同继承父亲一处房屋,已经在2007年底富民大道建设中拆迁。当时,房屋补偿款由周兆林领取并负责分配。由于周兆山较为贫困且为单身,而周兆林已有家庭,居委会考虑到周兆山无房居住,由集体出资为其建了30平方米房屋,用于临时过渡。
  在本次工业园区项目房屋征收中,周兆山的过渡房在征收范围内。居委会在征收工作开展中,与周兆山多次沟通,希望能够解决其居住过渡问题。经核查,在协商过程中不存在过激的违法行为。
  由于周兆山属弱势群体,本次按政策所得的补偿款交予周兆山用于日常生活使用,补偿款已存入储蓄账户,但通知多次后仍未来领取。居委会将帮助提供一间房屋用于其日常生活居住,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资助,等其年满60周岁时搬入敬老院,由政府负责供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6 10: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宿迁经开区 1楼 2013-11-07 18:16: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经充分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解释如下:
  周兆山先生今年52岁,家住三棵树乡叶圩居委会北张组。周兆山与其哥哥周兆林共同继承父亲一处房屋,已经在2007年底富民大道建设中拆迁。当时,房屋补偿款由周兆林领取并负责分配。由于周兆山较为贫困且为
单身
,而周兆林已有家庭,居委会考虑到周兆山无房居住,由集体出资为其建了30平方米房屋,用于临时过渡。
  ......
  -----------------------------
  宿迁经济开发区的回复混淆概念,掩盖事实,各级政府解释说明前后不一致。
  1,首先1990年两人便已经分家,周兆山老家附近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30平方左右),一直由其兄照看打理。
  2,2007年左右,富民大道拆迁时是拆其兄周兆林的房子。当时富民大道修筑附属设施时候,周兆山的房子正处于附近,不方便施工,为了支持市政建设,加上村里帮助原地重建,才答应将老房子拆掉,而且没要政府任何补偿。这都是有见证人的,何来集体出资帮助建设过渡房。如果赔偿过了,怎么会允许在原地重建。这符合拆迁常规么,?政府在这个问题上颠倒黑白,令人不齿!当初慷慨支持政府工作,支持市政建设,确遇到如此回报,天理何在!
  3,乡村政府在动员拆迁时候,都是认可这房子是有图有证,承诺按政策补偿,为什么政府说过的话不认账,上级下级说过话不一致,场面上的和私下的说话不一致。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么?
  4,乡村政府在协商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行为,是这样么,非得把人打到伤残才叫过激违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