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上百名官员处理不好村官霸占的两份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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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恶霸地主未占之地,现村官王涛依权杖势干地洗钱,讹诈骗赖,抢夺霸占倒卖集镇街宅房地400亩,价值千亩耕地,几乎垄断半面街道,3—4里长6年半个亿,终达一个亿,群众不敢告,敢告的无人理
  粮站北归户的拟建房地,王村官以办水厂为骗实建商房对村组外卖钱私贪,本户老者被逼租房住,儿子被逼在外打工有乡无家可归,七年五级百访,见官400多人次,没处理好半亩宅地,腐败超红线。
  山外青山楼外楼 灵璧歌舞几时休 今风吹的懒官醉 只看你来可空手
  七年里王村官乘人之危大家.诈骗.编瞎话.花钱买人做伪证.找冤家仇人做伪证,封官做伪供词和稀泥,礼拜国土局至今没处理,三次报结案,偷走树木毁证灭迹,下贱!洋相百出孬赖俱全,2012年冬村官在调查组的攻势下就上述地谋利80万,自认21万,被撤党免职刑拘,但打劫诈骗的地未归还,双方皆输绝无仅有。
  在刑拘期间王村官家人以礼厚拜公安局政委开绿灯,在苏州医院收买了医生做了假鼻癌医证,再演;保外就医;四角戏,气焰嚣张,宣称;不恢复我村书记职务,就不归还他土地;(打劫诈骗俺的土地卖钱就不掏出来)这是同本户耍无赖向政府示威,向法律宣战,地方官员奈若何,求助各界人士,媒体娄庄来查来访,给本户声援支持,谢谢!严惩西霸天,谴责腐败官,还宅地还家园!
  皖 宿州市 灵璧县 娄庄街,孙绍刚 电话15056742884
  一块本来被用作建自来水厂的土地上盖起来一排小楼。灵璧县娄庄镇娄庄村的居民孙绍刚十分不解:“征地时明明说的是自来水厂用地,现在咋盖起了商品房?”
  对此,娄庄镇娄庄居委会表示,这些房子不是商品房,属于当地群众的自建房。而当地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表示,该房屋未经批准未备案。
  群众质疑
  自来水厂变成门面房?
  2007年,娄庄居委会东四组和娄庄居委会达成协议,以33280元的价格,一次性将娄庄镇粮站路东、粮站以北的一片土地转让给娄庄居委会。在这份协议上,清楚地写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让群众饮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按照规划方案,决定在粮站北新建自来水厂。
  8月22日下午,记者在孙绍刚的家里看到了这份协议,协议的下方盖有娄庄居委会的印章。同时,这份协议上还注明了假如以后在路边盖房,将优先考虑东四组的群众。
  孙绍刚告诉记者,事情却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这些地被买去后一直没有建自来水厂,却被盖起了一排房子,“都是门面房,对外卖。”孙绍刚还告诉记者,这些房子有一部分卖给了其他村的群众,而对外宣称却是农村自建房。
  


  


  记者探访
  所征地块不适合打机井?
  犄角旮旯里有个水厂?
  在娄庄粮站的东南方的一个小角落里,有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那里就是自来水厂。”指着一个几乎被掩盖在草丛中的黄色房子,孙绍刚说。记者试图靠近这个黄色小屋,发现四周竟然全是草丛,根本就进不去。
  而在距离这个小屋近300米处,就是孙绍刚所反映的一排商品房,这排小楼背后,一个高耸的水塔十分显眼。孙绍刚告诉记者当初大家都以为自来水厂会建在水塔附近的这块被征收的地上,但是想不到却建了商品房。
  有人称“外国人来了都卖”
  孙绍刚说这排小楼是商品房。到底是不是真的,记者进行了探访。
  在一排房子中,有两户人家开着门,其中一户做建材生意。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进入这个名为“赵振林建材”的门面。
  赵振林告诉记者,这一排房子已经卖完了。在这排房子的旁边,正在建另一排房子,可以去买。
  买房要找什么人呢?赵振林直言不讳:“找书记,村里的王书记。”他表示,自己的房子也是从这位王书记的手里买的。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买这些房子?赵振林说:“外国人都能买。”
  据孙绍刚介绍,赵振林并非娄庄村人。
  居委会表示:不是商品房
  赵振林所说的王书记就是娄庄居委会书记王涛。8月23日上午,记者在娄庄居委会办公室里见到了王涛。对于赵振林所说,这些房子是从他手里买的,王涛表示:“不存在的事,都是群众自建房。”
  对于为什么自来水厂被挪了窝,王涛说,原本选址在那里是想利用那里的水塔,但是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启动。后来经过专业的技术人员检测,原本所征地不适合打机井。同时他表示那个小屋也不是自来水厂,只是一个机井。
  王涛说:“自来水厂是存在的,有两间办公室在那里(所征地)。”王涛解释,考虑自来水厂的办公室用地用不了那么多,经过协调就把土地让一些有需要的群众建房了,“都是群众自己一起筹钱,统一找工程队建设的。”
  部门回应
  房屋建设未经批准未备案
  8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灵璧县城欲找灵璧县国土部门核实情况。
  虽然多方联系,但是始终联系不上分管此事的工作人员。在灵璧县国土局里,一位自称为国土局信访办的宁姓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宁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排黄色小楼属于自建房。
  随后,记者分别致电当地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经确认那排黄色小楼并未在灵璧县房管局备案,同时也未经过灵璧县建设部门的批准
  2010-08-24 03:31 稿源: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作者: 姚庆林
  杂草中的小屋是水厂?
  原本为自来水厂的地块上建起了一排商品房?
  一块本来被用作建自来水厂的土地上盖起来一排小楼。灵璧县娄庄镇娄庄村的居民孙绍刚十分不解:“征地时明明说的是自来水厂用地,现在咋盖起了商品房?”
  对此,娄庄镇娄庄居委会表示,这些房子不是商品房,属于当地群众的自建房。而当地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表示,该房屋未经批准未备案。
  群众质疑
  自来水厂变成门面房?
  2007年,娄庄居委会东四组和娄庄居委会达成协议,以33280元的价格,一次性将娄庄镇粮站路东、粮站以北的一片土地转让给娄庄居委会。在这份协议上,清楚地写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让群众饮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按照规划方案,决定在粮站北新建自来水厂。
  8月22日下午,记者在孙绍刚的家里看到了这份协议,协议的下方盖有娄庄居委会的印章。同时,这份协议上还注明了假如以后在路边盖房,将优先考虑东四组的群众。
  孙绍刚告诉记者,事情却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这些地被买去后一直没有建自来水厂,却被盖起了一排房子,“都是门面房,对外卖。”孙绍刚还告诉记者,这些房子有一部分卖给了其他村的群众,而对外宣称却是农村自建房。
  记者探访
  所征地块不适合打机井?
  犄角旮旯里有个水厂?
  在娄庄粮站的东南方的一个小角落里,有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那里就是自来水厂。”指着一个几乎被掩盖在草丛中的黄色房子,孙绍刚说。记者试图靠近这个黄色小屋,发现四周竟然全是草丛,根本就进不去。
  而在距离这个小屋近300米处,就是孙绍刚所反映的一排商品房,这排小楼背后,一个高耸的水塔十分显眼。孙绍刚告诉记者当初大家都以为自来水厂会建在水塔附近的这块被征收的地上,但是想不到却建了商品房。
  有人称“外国人来了都卖”
  孙绍刚说这排小楼是商品房。到底是不是真的,记者进行了探访。
  在一排房子中,有两户人家开着门,其中一户做建材生意。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进入这个名为“赵振林建材”的门面。
  赵振林告诉记者,这一排房子已经卖完了。在这排房子的旁边,正在建另一排房子,可以去买。
  买房要找什么人呢?赵振林直言不讳:“找书记,村里的王书记(王涛)。”他表示,自己的房子也是从这位王书记的手里买的。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买这些房子?赵振林说:“外国人都能买。”
  据孙绍刚介绍,赵振林并非娄庄村人。
  居委会表示:不是商品房
  赵振林所说的王书记就是娄庄居委会书记王涛。8月23日上午,记者在娄庄居委会办公室里见到了王涛。对于赵振林所说,这些房子是从他手里买的,王涛表示:“不存在的事,都是群众自建房。”
  对于为什么自来水厂被挪了窝,王涛说,原本选址在那里是想利用那里的水塔,但是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启动。后来经过专业的技术人员检测,原本所征地不适合打机井。同时他表示那个小屋也不是自来水厂,只是一个机井。
  王涛说:“自来水厂是存在的,有两间办公室在那里(所征地)。”王涛解释,考虑自来水厂的办公室用地用不了那么多,经过协调就把土地让一些有需要的群众建房了,“都是群众自己一起筹钱,统一找工程队建设的。”
  部门回应
  房屋建设未经批准未备案
  8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灵璧县城欲找灵璧县国土部门核实情况。
  虽然多方联系,但是始终联系不上分管此事的工作人员。在灵璧县国土局里,一位自称为国土局信访办的宁姓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宁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排黄色小楼属于自建房。
  随后,记者分别致电当地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经确认那排黄色小楼并未在灵璧县房管局备案,同时也未经过灵璧县建设部门的批准
  ??????以上记者暗访已证实图片里的房屋属王涛私建商品房对外出售。08年合肥记者以自己买房的名义暗中调差?其购买此房屋的居民说?买房找村里王涛书记?只要有钱外国人都能卖?以下是灵璧县国土局给我们的答复意见书?扭曲事实?撒谎作伪证?王涛大姐在灵璧县国土局副局长小姐在娄庄镇土管所任职


  答复意见书
  经查:孙汇涛与孙绍刚系父子二人,您们共反映以下两个问题。
  一、反映娄庄居委会以建水厂为名建设商品房对外销售问题
  2007年娄庄居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安排本居委会赵怀群(东四组)、陈鑫(东三组)、陈飞(中二组)、范强(中三组)、陈保书(中三组)、刘玉宝6户村民(均符合分户条件)在水塔东侧废弃地上(属建设用地)建住宅。2007年9月,6户本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原则,建成两间两层为一套,计六套商住房,每套占地面积为69.30平方米,现已竣工。未办理用地手续,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因此,信访人所反映商品房对外出售不属实。
  二、反映“水厂占用其厕所用地,要求归还土地”
  1976年,为方便群众,娄庄大队东四小队在娄庄粮站院墙外北侧,该小队的空闲地上建厕所,南北4米,东西2米,面积为 8 平方米。1980年,我县实行联产承包家庭责任制,该厕所便无人打扫,上访人孙绍刚为了想要粪便,便对该厕所进行维修,独自打扫至1994年,厕所便倒塌,常年堆放垃圾,该地便成为废地,无人管理。2007年娄庄村建水厂把该地占用。经对孙绍刚所提供材料的审核,我局认为:孙绍刚提供不了能够持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材料。不具备享有该宗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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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6 10: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要为民做主,要不回家种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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