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保局局长李超是如何助纣为虐力保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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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6 1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沈阳市环保局局长李超是如何助纣为虐力保犯罪分子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下属企业沈阳市环保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在接收沈阳市中商炊具贸易中心(以下简称贸易中心)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在不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情况下,不听取职工反应的真实情况,不顾职工强烈反对,仅凭一个虚假的评估报告,将一个效益好且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仅以10万元的超低价格卖给一个犯罪分子。从企业出卖已十四年,有部分职工至今没有妥善安置,且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1、企业资产严重不实,96-98企业设立帐外帐,三个间销售额达1300余万元,且我们职工已向主管部门提供了帐外帐的帐册原件,这些资产没有参加企业转制的资产评估,严重的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我们的职工代表应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帐外帐的复印件全部交到了主管部门至今已有近三年时间,职工代表多次向你们询问审计结果,不知做为主管部门你们对这些帐外帐是如何进行审计的,如果审计你们又是如何处理的?
  3、张春光伙同会计张玉华仅仅凭借几个所谓的情况说明,就核销掉个业900多万资产。这样的做法是无效的且没有法律效力的。
  4、贸易中心经理张春光,伪造职工在主要转制文件上签名。这是明显是违法的,做为主管领导,李超局长我们的职工代表也是向你反映过的,就是这个虚假的文件上,你们做为主管部门的领导是如何审核的通过的,让这个企业上市交易的。
  5、企业的性质有“争议”在企业出卖时明确认定为企业性质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而后职工向公安机关举报张春光在企业经营和转制过程中存在有职务侵占、偷税等诸多问题,张春光说企业性质不清,公安机关委托沈阳市中小企业局认定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而后张春光将中小企业局,保设计院,和原来的投资单位沈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告上法庭,你们也进行了应诉,你们主管单位在法庭上一言不发,最终法院将原来下的裁定撤销,这样就间接的否定了企业的性质,你们出卖企业时是集体所有制,而这时的企业依然变了个体,那你们还收张春光那10余万元那就不对了,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们的做法本身就自相矛盾,为什么不继续进行诉讼,把企业的性质搞清楚,将犯分子绳之以法,还职工以公道,难道你不知道这样做是做张春光的帮凶吗?
  6、这个企业从原主管单位沈阳市高级技工学校转出时在册共42人,而参加这次企业所谓的转制的只有26人,这些情况职工也多次向你反映,这些职工至今也不知道这个企业已卖给张春光个人,他们以后的养老问题又如何解决呢?
  7、企业出卖后有三年的监管期,在这三年时间里,职工多次向你反映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你做为主管领导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8、在职工到局里反映企业转制存在问题的过程中,积郁成疾病发急救时,你能捐款,而做主管领导的你为什么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呢?
  9、当职工把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到某论坛上,得到沈阳市市委书记的重视,亲自过问此事,据说你写了足有一寸厚的报告,粉饰此事,欺上瞒下,使这件事情至今没有解决。
  10、企业转制到现在已经有十四个年头了,犯罪分子张春光为何不倒,不是他不倒,是因为有你们这些“清官”大人在力挺他,就是他想倒了倒不了,那么你们为何力挺他呢?这时的玄机只有李超局长能说的清楚。
  时间如梭,原来企业中许多黑发人变了白发人;鲜活的生命已变成了冰冷的骨灰,他们永远也看不到问题彻底解决的那一天了……当时的李副局长已经变成了李局长了,这样的对比不知能说明什么?
  希望李超局长和相关领导看完这个帖子后能良心发现,同时也希望知道这件事情的相关领导,也能积极的过问此事,还职工公道,还法律以尊严,以维护社会的定。
  2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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