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八巡视组在九江寻到老虎和苍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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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八巡视组在九江寻到老虎和苍蝇吗?
  在十年前就有老虎和苍蝇,因为2003年3月30日政府对九江西园房屋拆迁贴出公告,正如知名时评人李海年博文上写道:以往腐败分子总是像老鼠一样怕人,只能在夜黑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干-些鸡鸣狗盗之事.现如今一些腐败分子己摇身変成了会飞的苍蝇,更有的摇身成了会吃人的大老虎.这话千真万确,说明博主对底层老百姓深受苍蝇和老虎的迫害了如指掌.
  江西九江市西园片区房屋拆迁公告贴出后,在浔阳区区长助理张贵海,公安指导员刘昊带领从党政机关抽调几十名精明干将,(公务员)开发商,再加上在社会上招收无业人员组成的强大拆迁队伍,浔阳公安分局副局长涂明水坐阵西园总 指挥.因此西园被拆迁户们遭到解放以来未有的压迫和剥削,人的生命财产沒有保障,沒有人权,沒有自由,没有民主,更談不上有尊严.我们十年上访控诉,十年冤屈无处伸!敬请中央 第八巡视组寻出老虎和苍蝇!为我们老百性伸冤!
  在区长助理张贵海带领的强大拆迁队简直失去了人性,如市-建六层楼的职工宿舍.楼上还住着人沒搬.他们就从-楼拆房.打洞.根本不颀老百姓死活.老百姓没签字,也不办任何强拆手续,就把被拆迁人房子拆为平地,撬门扭锁把屋内东西劫洗一空,并让开发商占住.尊敬的中央第八巡视组的同志,我今年己是81岁了.从71岁维权至今己十年整.期待中央第八巡视组在九江能寻出老虎和苍蝇.期待 !期待 !范金陵女 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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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2: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2年6月16日,“三口一路”工程信州区段指挥部工作人员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余筱萍、上饶市信州区房管局副局长邓泳、上饶市信州区建设局的涂冬、冯涛河、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的吴思林等一行七人不出示任何证件,以拆迁为由闯入我家,将我打伤。
  2002年7月10日,“三口一路”工程信州区段指挥部工作人员余筱萍、冯涛河违背了我父亲蒋发茂“要求拆迁办的人员出示的有关手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文件精神实施”的真实意思,与我父亲签订了“乙方被拆除房屋征购补偿标准按照饶市府办字【2002】50号文件执行”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002年10月16日,沽塘村委会代理行使上饶市信州区北门乡光学东路安置小区办公室工作职权时,工作人员郑某以人民币18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非法出售给我父亲一块面积18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地。
  2007年8月7日,江西省建设厅专项治理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我做出了信访回复文件——江西省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赣房拆字【2007】006号《关于上饶市信州区蒋志云信访问题的调查意见》(以下称赣房拆字【2007】006号文件),并于2007年10月8日通知我前往江西省建设厅领取了信访回复文件。
  《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对赣房拆字【2007】006号文件第三部分做出的调查处理意见不服,申请复查复核,复查机关应是江西省建设厅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复核机关应是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国务院。江西省人民政府以“2007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没有成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没有开展复查复核工作的机构,不能够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为由,拖延至今远远超出了《信访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导致了我对赣房拆字【2007】006号文件调查处理意见不服不能够得到依法复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批复》(【2005】行立他字第4号)第一条规定:信访工作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授权负责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承办、协调处理、监督检查、指导信访事项等行为,对信访人不具有强制力,对信访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信访人对信访工作机构依据《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或者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批复》(【2005】行立他字第4号)第二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根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再受理决定,信访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批复》(【2005】行立他字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不依法办理信访事项,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不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管理机关以及镇(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意见或者不再受理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批复》(【2005】行立他字第4号)第二条的规定,我不服赣房拆字【2007】006号文件第三部分做出的调查处理意见,也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不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我不服赣房拆字【2007】006号文件第三部分做出的调查处理意见,也不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能够通过行政复议解决。
  《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对赣房拆字【2007】006号文件第三部分做出的调查处理意见不服,提出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江西省建设厅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然而,江西省人民政府坚持要求由没有处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办理,提出“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为办理机关、以上饶市人民政府为复查机关,重新启动信访三级终结程序”,违反了《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2011年2月12日,国家预防腐败局将我的信访件转办到中纪委举报网站,至今没有回复。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12届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帮助我将投诉国家省(部)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不依法信访事项的信访件转递给全国人大管理联络处,至今没有回复。
  http://bbs.tianya.cn/post-828-469198-1.shtml
  http://bbs.tianya.cn/post-828-46809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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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2: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不偿命,江西黑了天。
  我叫尹亚利,江西省九江市民,下岗职工,现龄六十岁。电话号码:07928120854-----手机号码:13907028060-------
  2007年12月6日夜,我儿尹烨昊(独生子女)无辜被鄱阳湖砂霸(原九江赤湖水产场.赤湖饭店经理)程能付一伙贪腐黑恶势力预谋雇凶绑架,作为谈判筹码。囚禁冻饿数日后,倒吊揪扯头发浸置水中,活活溺死,伪造抛尸现场,此命案铁证如山。一旦立案进入正当司法程序,将会牵扯出:江西贪腐黑恶势力对鄱阳湖沙石资源垄断分肥,官商勾结,搏杀争斗,命案私断的惊天黑幕而引发官场地震,江西公安败类首当其冲。利害相关的各方势力均不择手段将此案死死捂住,至今不立不查。并长期扣押我儿人体器官不予火化,以为要挟!
  蒙受如此旷古未闻的血冤,远甚于胡文海,郑民生,唐恵......的遭际。我夫妇并未抬尸造势阻隔交通,并未纠集亲友冲击机关,并未撒泼放赖滞留禁地,并未丧失理智引爆投毒,而是将共产党制定的律法条文顶在头上,揣入心尖。自以为胸怀朝阳,真理在手。但是,时近五年循规蹈矩依法维权的经历让我领教了“信访制度”如同“慢性毒药”与“橡皮监狱”般的功效。相关部门并不是因访民循规蹈矩就肯依法作为。长期间装聋作哑,不予公开应对的雅量是为了逼你发飙越过雷池,便借口堂而皇之对你下毒手。因为他们心知肚明:一旦不知深浅地进入法律程序,含冤受屈,死地求生敢于公开同他们叫板的访民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列举铁证,指控他们的罪恶,毫不客气地用法律抽他们的脸!毫无疑问,依法维权的访民是怀着依靠人民政府主持正义的信念走向那悬挂共和国国徽的圣地,去寻求他(她)意象中的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因为【国家信访条例】指定的职责部门及官员基本扎营此处。不可思议的是:此处又是【公安信访条例】n不准的禁区!面对近五年无耻的“潜规则”“横规则”的充分表演,(任意违背时效,曲解法规,不肯出示文书回应的,不许现场录音录像的)威胁,哄骗,推诿,拖拉....不依法作为。我夫妇饱受煎熬,不可能像信步花前月下那么情绪稳定,不可能屈服于权势的淫威而放弃维护生存底线的权利,不可能不依法据理申辩。屁民义正词严触怒了他们的官威,此时的【公安信访条例】便派上了用场,此时的现场监控设施便选择性地失灵。此时的我们就有可能随时被他们栽上“冲击政府”“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而被失踪,被劳教,被自杀......。在我尚未有勇气效仿胡文海.唐慧们之前,请问吴丹红教授:我们该如何是好?我绝对对我的一切言行负法律责任!不知吴教授能否挺身而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平民百姓生存底线,以笔杆子涂抹的法律去抗衡枪杆子支撑的权势,为我家讨还公道?

  如此明目张胆的绑架冤杀无辜市民的命案已逾五年之久,循规蹈矩,控申无门。作案人在听天由命,办案人在装聋作哑,相关部门竟然连一纸切实的文字回应都不肯照章出示。我家蒙受的冤屈,本受害人在申冤主帖【枉杀良善天理难容命案不究民生何安】及跟帖中已说得很透彻了,我相信一切主张正义,关注过此帖的网民都能看得很明白。九江赤湖水产场程能付一伙贪腐黑恶势力;一伙无功无德,无能无耻,无法无天的中国痞子;一伙一夜爆发,沾改革便宜的老鼠;以权代法抄我家院,断我生计,我夫妇处于弱势地位,未敢去计较那粉笔灰涂抹的“公平公正”,我知道:他们既然能“代表国家党委”,我们就不配去理论!我们懂得忍受,甘于忍受。但他们受挫于另一“代表国家党委”的团伙后,迁怒无辜,杀子绝后的罪孽,已突破了我们心理承载的底限,令人难以煎熬,生不如死。古往今来,杀人偿命是硬道理,不晓得在现今的九江市能否行得通?如果是如今世道通用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杀得赢便是硬道理”,本人在此再重述一遍:杀人很便当,杀无辜的人就更加便当。我儿尹烨昊不也是在未侵害任何人利益,毫无提防的情况下,无辜被他们预谋绑架杀害吗?

  我夫妇及我无辜被九江赤湖水场程能付一伙贪腐黑恶势力绑架冤杀的独生子尹烨昊,亦属安分守己的合法公民,理当享有白纸黑字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国家法律的实施实质是维护贪腐黑恶势力对屁民的肆意宰杀,镇压屁民的控申反抗,难道我们就只有俯首帖耳,任其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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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2: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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