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检查院公安局何时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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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12: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梁国海,今年四十四岁,家住在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巴润社区三和农业设施园区大棚区。我妻子刘凤于被褚朋军杀害,我被褚朋军打成轻伤一案。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侦查,现已交付检查机关。公诉机关与公安局没有查清事实,草率定案。致使案件与事实不符,望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给予关注。
  案情事实;
  2012年十月24日社区村长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我们两家解决土地纠纷。褚朋军与他儿子褚家伟当着村长和司法工作人员的面殴打我和妻子,我被打掉两颗门牙,妻子被打伤。当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也被其谩骂殴打。致使我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为轻伤。褚朋军父子取保候审。我出院后本着积极调节的原则与他们调节,但调节都未成功。在调节过程中褚朋军媳妇在派出所就扬言要整死我们家人。调解时褚朋军家只愿出一万元,这连我的医药费的一半都不到。出于无奈,我才将我的轻伤鉴定书递交给派出所,让法律解决。
  2012年12月10日下午,我和妻子刘凤于一同将我的轻伤鉴定书交到派出所。下午4点10分我和妻子坐上社区来除雪的铲车一同回家,在离我家200米左右时,由于雪多铲车要进行除雪我妻子下车先回家做饭了。我留在车上和铲车司机胡景旺继续推雪,当推到我家门口时用了大约15分钟,我看见褚朋军在他家和我家门口之间站着,当时他看见我在铲车上,我没有理会继续和铲车司机铲雪。在整个街道上铲了两个来回,5点左右我在距离我家200米左右的赵江门口下的铲车,街道邻居沈会上铲车替我指挥铲车除雪。我下车后与赵江、王景学等人闲聊时,褚朋军从我们家方向来到我这里。这时天色已经昏暗,他走到我跟前说“我和你谈谈”,并说“你讹我”。我没有理他他上前拽我说让我去他家谈谈。我说我不去就往家里走,当走到他家门口时,他上前拉我去他家。我挣脱他的手没有理会他直接回家。当我走进我家大门内时,他在我身后突然用东西连续狠砸我头两下,鲜血大量流出,当时我就有点发晕,再加上天色已晚没有看清他拿什么打的我。我本能地和他搏斗在一起,我们一边搏斗他边说‘我非得整死你要么你把我打死’。我当时反复喊我爱人刘凤于的名字屋里没有人应答。我挣脱他抓我的手,跑到屋门口打开关着的房门,随手将门反插。进屋后看见我爱人刘凤于躺在外屋地上,头部地上有一大滩血,一只眼睛已经没有。我上前呼喊并摸了鼻口已经没气了,脸都发凉了。这时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赶紧拿出手机报警,但已经来不及了,他拿着我家院里用来砸煤的大锤将门砸开进来了扑向我。我手机被打掉在门口处,我们又在门外搏斗在一起,当时他拿大锤砸我我未能将大锤抢过来,我们厮打了一阵我感觉流血过多已经没有太大力气了,松开手跑出我家大门朝鹰大汽贸方向逃命,他在我后面紧紧追赶。在我跑出200多米远时他追上了我,这时他没有拿着大锤。我拼死将他撞到在地(当时他躺在地上没有起来)。我又继续跑出20多米,碰见我村村民老叶头骑车到我跟前。我求他赶紧报警,后又跑到鹰大汽贸公司门卫室,并求鹰大汽贸员工报的警。110警车来到鹰大汽贸后拉上我回到我家,当时我和警察都看见褚朋军儿子褚家伟的摩托车停在我家和他家大门之间。我领警察进我家捡起我掉在门外的手机和警察看了我妻子刘凤于,这时我儿子和他同事也赶到家中,我拿上放在里屋炕上的钱包,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褚朋军后来被警察在他亲属家抓获。这就是案发的事实过程。
  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8个多月了,案件的案宗我们一直没有复印到。我们复印到了检查院起诉书,起诉书中的内容和案情事实经过严重不符,公安机关包庇凶手草率结案。我们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多次提出异议未果,我们提出与事实严重不服时,被告知让我们自己去找证据,我们自己求证的是事实,警察局反而让我们自己找证据。去通辽检查院,给予的答复说这样说是出于办案过程,说主体方向是对的就行事实的经过不重要。可是这样歪曲事实,完全是偏向凶手的陈述,给凶手减轻罪责。我现在已经走投无路,求助上级部门与媒体以及社会好心人员给予我帮助。恳求各位网友转发、关注。请求正义媒体当面采访,曝光此事。(起诉书2中划线部分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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