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法院炮制的《暗害行劫案》受害人申请再审??(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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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1: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7月22日受害人向沙湾区法院递交一份《民事再审申请书》。
  因不服一桩既没有事实也没有证据的枉法裁判案,该案件由曾任过法院院长的所谓律师辜正才、沙湾公证处主任刘波、法院民事庭庭长谢东平合谋编制而成,在民事案中涉及刑事犯罪,因对暗害不服提起再审,请求国家法院撤销(1997)沙民初字第320号判决书。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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