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派出所你们这样做对得起你们身上那身工装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1-1-27 01: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万福办事处派出所。就7月6号李景梅带领李玉河之母王秋月在我家门口骂。李景梅把我母亲打成轻微伤一案。先是李红领主管。因为中间是星期天。7月9日找他记材料。他用手拍着桌子说不记材料。不调解就都拘留。后来我们找了派出所所长他才给我们记了材料。因李玉河在我们村庄是村霸,村民都不敢光明正大的出来作证。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找不是本庄的证人作证,李红领说不予采信。我们争执后他还是给我们证人记了材料。我们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处理。李红领对我们说没有时候也许一年也许几月。我们说你咋这样说话啊我们投诉你工作态度。他说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面有中央。下午我们找陈瑞芳开法医鉴定。他们要我们的录像然后又以打不开文件当借口一直从2点半拖到5点多。眼看做法医鉴定要下班。无奈之下我们打了投诉电话,他才给我们开了法医鉴定。事后我们问他这案件怎么处理。他说都拘留。7月22号也就是星期一他让我把我母亲带来说拘留。我们来时李景梅在家他们去时李景梅却不在了,他们走了李景梅却出现了/他让我们盯着李景梅然后给他们打电话。7月26号他又让我们带来我母亲说处理。又说李景梅年龄大了/你妈给他还手打了她一下就该拘留10天以上。我们提出年龄上的质疑与事实不符合。他们又说调查。又说向领导汇报看是依实际年龄还是微机年龄.各种借口。就在我们家就有两个这样的事。我爸爸实际年龄是60户口本上却是55/我四妹比我还大3岁。我的年龄是83年出生。我四妹的却是81年出生。他们现在咬文嚼字的扣字眼。难道他们骂到我们门上打到我们门上。因为微机上的一个年龄就把案子翻了过来。我妈妈的轻微伤就白挨打了。我们由受害人成了被告人。到底还有没有天理啊。
  7月9号李玉河带领全家人在我们家门口骂,李玉河和弟弟李玉涛,儿子李兴。母亲王秋月冲进我的家里用砖头砸开我家的门,并用砖头把我妹妹李凤丽打成轻微伤打伤怀孕的弟妹。并把我们拍他录像的手机摔坏,此案一直由王所长处理。7月25日王所长去李玉河家带人询问情况没有结果。晚上李玉河被王所长留在了派出所,并且对我们说可能拘留他问调解不,我们说他们三个男人私闯民宅并且打伤我们的家人我们不调解,只要求拘留他,问他拘留多少天。他说可能是五天。我们说私闯民宅并把人打成轻微伤其中还有孕妇,他们还是三个人。你问什么只带来了一个其中两个呢?他就匆匆挂了电话不说什么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晚上10点多我们又给王所长打电话问他情况并对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玉河和李玉涛儿子李星怎么都该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怎么会是5天。他说至于拘留多少天是局里定的。我不当家。就挂了电话。可是7月26号在事情最关键的时候王所长却说他病了。7月26号下午3点多钟姓赵的所长却把王所长辛苦传回来的人放走了/我们多次给王所长打电话。王所长都说我真的管不了你们的案子了我病了。我交给赵所长了你们找他吧。我们找了他一下午也没有找到赵所长询问其理由。我妈吗和他就隔了一个屋子听见李玉河打电话说他们说拘留我5天。你们快点把我弄出去我请你们吃饭。中午他们的人在赵所长屋里一上午,下午就把人放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我打了市长热线他们让我打市局长热线问原因。局里给我回访说。万福派出所说因为你妈妈和对方的年龄有差异所以把李玉河放了。我问陈瑞芳原因,他却说不知道。我说你在市局不是说这两个案子合并了。为什么你不知道。他说所长说要求在同一天处理。案子你还得问王所长,我只管7月六号的案子。明明是两个案子又不在同一天,不是同一家人。为什么要在同一天处理。万福派出所就这样一推二三的把人放了,连个最直接的理由也没有给我们。这其中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老是对我们说我们所里真的和李玉河没有任何关系你别光听他瞎说。你要信任我们派出所。我妈妈妈的案子陈瑞芳拿着书本给我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依一个莫名的微机年龄对我说可能你妈妈要拘留10天。我们一下子由受害人成了被害人。而对方却成了受害人。在对处理7月9号李玉河和弟弟李玉涛儿子李兴的问题上。他们咋不照章处理呢?明明是三个人打人。他们就抓李玉河一个人。明明该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他们却说5天而到了最后连五天也没有了。万福派出所这种做法怎么让人去信任呢?你们的所作所为又拿什么去证明自己和李玉河没有关系。为什么一点活路也不给人留,非逼的人去上访。你们以为别人都没事找事的喜欢去上访吗?如果你们身为国家的公仆,拿着国家给你们的工资,穿着那充满神圣的工装,你们的所作所为有对的起那一个,就这样颠倒是非的做着你们该做的,你们不觉得羞耻吗?为什么在平常看起来一件小小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万福派出所哪里处理就那么困难,使我们的冤屈一直得不到伸冤。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谁又能够给我们答案呢。连张区长都签字说查办都不管用。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1: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儿子当然会为自己母亲说话啦,我相信派出所民警一定会依法办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1: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希望能有另外一方的说法,毕竟只有一方太片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