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色狼积极,见抢劫退缩?(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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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27 01: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几天,郑州发生了两件事情,都成为了网络上的热点。其一,众乘客公交车上围堵“咸猪手”, 色狼3次下跪道歉。日前,郑州一辆公交上,一名女孩大喊“有色狼”,听到呼叫,司机马上报警,“色狼”欲逃跑,被几位男乘客挡住去路,无奈三次下跪道歉。“色狼”最终被民警带走。其二,一段据称小偷暴打老人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发布者称,被打老人因阻止小偷盗窃,遭后者报复殴打。视频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郑州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政委吕宏伟介绍说,受害老人已找到,犯罪嫌疑人并非小偷,而是涉嫌抢劫。在老人遭受殴打期间,有一些市民拍摄和议论,但未有人劝解或者阻拦。
  一个是众人齐心协力抓色狼,一个是老人被抢劫被暴打却无人伸出援手。两个完全相反的事例放在一起,或许有人会生出“同样生活在一个城市里的市民,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这样的感慨。其实,我觉得市民面对坏人坏事的时候做出不同的反应,除了跟当时的环境、氛围和在场者的道德素质有关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大家也会考虑到安全的成本。抓一个猥琐的小色狼,很显然比制止手持木板打人抢劫的暴力分子要安全得多。
  这样说可能有点煞风景,但我觉得见义勇为者也是血肉之躯,他们考虑自身安全,不仅无可厚非,甚至可以说是理智之举。我们要鼓励见义勇为,更要鼓励见义智为,也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应当避免做无谓的牺牲。例如媒体上报道过多次的小学生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同伴,结果好几个人都溺水身亡,小悲剧变成了大悲剧,令人痛心。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鼓励明哲保身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提醒人们好事要做好,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比如暴打老人的事情,如果没有勇气冲上去跟坏人搏斗,那么选择第一时间报警或大声呼救也能帮到老人。
  倡导见义勇为,政府应当发挥更大的引导作用。现实中不止一次发生的“英雄流血又流泪”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道德水准的滑坡。一万句口号也比不过一次行动,如果连政府部门都对见义勇为者漠不关心,那些“弘扬正气”一类的标语口号又怎能具有号召力呢?民政部等部门制订的《2012年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规定挺好,落到实处没有呢?有了强大的制度做后盾,今后老百姓再见义勇为的时候才会有底气。
  说的太好了。咱是偶然看到的。下面这件事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6.29日河北省易县摇头村发生一起凶杀案,其中有一位罗姓邻居,为保护被害人女儿,与歹徒搏斗,结果身中数刀,两天后抢救无效死亡,结果到现在二十多天过去了。遗体没火化。也不知易县相关政府部门为什么还没处理好此事。这不正是“英雄流血又流泪”。他的家人又背上了七 八万元的抢救费。现在家人每天以泪洗面。众人看到此情此景。今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呀。政府部门都对见义勇为者漠不关心,那些“弘扬正气”一类的标语口号又怎能具有号召力呢?民政部等部门制订的《2012年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规定挺好,落到实处没有呢?有了强大的制度做后盾,今后老百姓再见义勇为的时候才会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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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1: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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