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金乡镇纪委干部颂应超殴打粗暴行为,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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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1-1-27 02: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4日,浙江苍南县金乡镇村民,就政府无故砸坟墓室事件,来到镇政府询问有关情况。不料镇政府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一位戴眼镜的自称是纪委干部的工作人员,恼羞成怒,并用手指数次在村民面前挑剔滋事,并殴打了村民背部数次(有照为证,打人动作难以抓拍,且立即遭遇他们抢夺相机,有手机视频资料辅证)。
  此时,一名村民见状用相机拍了照片。该纪委人员看见了自己被拍,立即过来要看相机上照片,并要求删掉。就在这时,其他几个工作人员立即围攻上来,并用手臂用力卡住村民脖子。他们怕更多人看到这种场面,把村民围困在二楼的走廊尽头的墙角处,并粗暴抢夺相机。这种纠缠的情形,好象遇上了一帮土匪的感觉,不知过了几分钟,幸好有其他在场群众及时解围脱身。
  在抢夺相机时,一名群众颈部被几个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弄留伤痕。
  象这样政府工作人员的殴打行为,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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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2: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匪的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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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2: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党纪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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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2: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副县长陈国苗包庇,徇私枉法,一手遮天,迟早会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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