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归回国发展所面临十大问题和建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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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2: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就业,在国外广大的留学人员看来,已经成为一种潮流。然而,在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就业的诸多瓶颈中间,对海外留学人员征收的高税收问题,成为了一个大的有影响的问题。欧美同学会商会曾举办了一个有关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需要解决问题的座谈会,与会的许多留学人员都谈到了海外留学人员回国税收太高的问题。德意志银行亚洲区总经理张红力当时也参加了会议,后来他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还专门为此提交了一个议案。
留学人员吴鹰等创办的企业UT斯达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企业1995年的营业额不到1亿人民币,但在2004年达到了200多亿,9年增加了200倍,给国家纳税多达20多亿元。吴鹰说UT斯达康一个留学人员企业就聘用了海归300多人,光给留学人员在国内工作的(每年超过180天以上的)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就达2亿人民币。UT斯达康公司有一定规模了,可以承受得住这样高的所得税,但对于广大新办的海归企业和更广大准备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的额高达45%,比美国、加拿大这样的已经是高额税收的国家还要高。吴鹰在商会的论坛上讲,如果中国采取更好的税收政策,会有更多的优秀的留学生回来,建立更多的UT斯达康,这个贡献要比个人所得税大得多。
留学人员张红力,也是欧美同学会商会的理事,在2004年的政协会议上提交了一份有关留学人员税收的提案。“将个人最高所得税率降低到30%左右!”这不是随便说的玩笑话,政协委员、德意志银行中国区总裁张红力已经把这个建议写进他的提案里。
自从2003年他成为政协委员之后,张红力就成为众媒体倍加关注的对象之一。一方面是外企的政协代表,一方面也是留学人员的政协代表,降低海外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提议,可以说是张红力反映了留学人员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小康大业,人才为本。”张红力的理由很简单。他说,中国加入WTO后,为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一大批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市场和商业规则的管理型人才,当务之急,就是加大对这部分人才的吸引力度。而“物质上的激励无疑是吸引人才的一个重要方面”。
他认为,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来看,中国对海外人才的“整体待遇”远不具竞争力,而海外人士到中国就业往往要承受比在其国内更重的税收负担。
据了解,目前,内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5%—45%,即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每级递增5%。全国统一制定的扣除起点额是每月800元人民币(深圳是1600元,广州是1260元,北京是1000元)。对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也是如此,只不过扣除起点额是每月4000元。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大大高于周边地区和主要发达国家。例如:香港是2%—15%,新加坡是2%—28%,马来西亚是1%—29%,加拿大是17%—29%,日本是10%—37%,美国是15%—39%。我注意到新加坡政府经常在国际主流电视台如CNN和CNBC上做广告,吸引海外人才到新加坡工作,宣传各方面的好处,包括税收上的优惠等。其广告上的人才形象就是中国海外留学生的模样。
中国这种税收差异使外国人才源源不断地流向其他国家,特别是留学人员在国内工作的收入大幅缩水,极大地削弱了他们到国内工作的意愿。
举例来说,一个税前年薪50万元人民币的在香港工作的留学人员高级经理其边际税率为7%,相应纳税额约为25万元,而在内地50万元年薪的有国外身份的留学人员其边际税率则高达25%,纳税额接近10万元。
从总的来说,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水平是世界税制改革的一大趋势。1986年美国将其税率由11%—50%不等的14档税率改为15%和28%两档。1988年,英国将税率下调到20%—40%。此后,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减少了档次并降低了税率。到了1990年代,东欧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为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争取高级技术人才,新加坡还将在2004年将所得税率进一步降到20%,直追香港。
然而事实上,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执行已有多年,近几年类似的呼声也很高,但最终都不了了之,仍然没有一个说法。
其主要原因,据媒体报道,是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非常大,降低最高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可能加剧社会分配的不公平。
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据张红力介绍,第一,受税收征管的制约,所得税在中国目前的税收格局中只占约3%的比重,在GDP中的比例更低,远不足以用来调节收入的分配。过高的所得税只是落在了依靠工薪收入的中等收入群体身上,对抑制贫富分化的影响有限。第二,与其他地区的税率的差异造成了大量税收的流失,反而不利于发挥税收的收入分配功能。比如,目前很多国家已与中国达成双边税务安排或协议,境外人士在中国工作不超过183日,则不需要缴交内地税,很多香港长驻内地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便要回港,目的就是要避交内地所得税。第三,即使在税收征管不断完善的时候,适当的低税率也有利于减少税收规避,从而减少征管成本,增加税收。
人才乃强国之本,“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中央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也提出要“加大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
为了增加对海外人才和留学人员的吸引力,给海外人才以有竞争力的“待遇”,我认为:应该降低个人所得税率,适当增加保险费、教育、购房、赡养老人等照顾纳税人特殊情况的单项扣除项目;并提高海外回国留学人员的基本免税额。
此外,2003年,国家为解决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鼓励大学生创业,有关部门出台了免去应届毕业生创业五项工商登记等费用和简化公司注册等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完全可以适用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其实减免的费用不多,但给海外留学人员发出的欢迎回国创业信号是巨大的。许多留学人员不愿回国创业一个主要的担心就是回国创业成立公司手续太繁琐,费用太高。这样一个简单费用不大的政策可以传递一个非常强烈的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信息。
建议
一、降低有国外身份留学人员在国内工作的税率,从国内目前的最高个人税额的45%降到30%左右,最好降到39%,和美国的水平持平,以利于国际上的高级人才到中国工作而不受税收歧视。实际上,如果税收合适,会增加更多的人在国内报税,税率降低反而会增加税收。
二、如果全国性的税收调整有困难或短期内难以实现,可考虑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中,根据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优惠政策,给予在创业园区的留学人员以适当的税收优惠。
三、如在国外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可免去五项工商注册登记等费用和简化公司注册手续。
10.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问题
由于中国国力日益强盛和国际地位日益上升,国外许多已有所成就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愿非常强烈,中国面临一个通过大量吸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从而提升产业结构和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机遇。
从各地经验来看,政府在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些鼓励政策,积极为其创业创造条件与环境,提供多方面服务。有关部门设置了为留学人员服务的机构,有些地区还为留学人员创业建立了专门的孵化基地,如留学人员创业园等。
2004年6月,在欧美同学会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我听国家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介绍说,自从1994年国内开始创办留学人员创业园以来,截止到2004年一季度,全国共有留学人员创业园区110家。入园海归企业超过6000家,有15000多名海归在园区工作,2003年技工贸收入达到327亿元。
不过,王部长介绍的留学人员产值还不包括从园区已孵化出来或在园区外创办的海归企业,如UT斯达康公司的年收入达到200多亿人民币,物美超市年销售额80亿人民币,此外还有海归创办的企业如亚信、新浪、搜狐等,产值也相当可观。
中国国民经济近年来已经出现传统产业生产能力过剩,新兴产业和高科技术产业增长乏力的局面。而事实证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通过引进外资和购买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途径来发展高科技产业空间有限,而从韩国、台湾、新加坡等地的经验来看,通过引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以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是一条有效的潜力巨大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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