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工资条,又看到--防洪费:(扣)60元. 于是向亲戚朋友了解,我所了解的情况是这样:广西每年都会收,收费范围包括个体工商户(只要是办了工商执照的都要交,所以地摊小贩不算),私营企业工人(我们这些打工崽拉),(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甚至是公务员(到哪个级别不收就不知道了).如果是每人都是60元,那会是很大一笔资金.
防洪费,用于人民群众的防洪救灾,可以说是一笔公益性的资金,那不禁想知道:
1.这笔资金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交到了哪个衙门,是哪个衙门在管理?
2.防洪物资是哪个衙门用什么方法采购的?物资是由哪个衙门在怎样管理的?
3.淘汰的防洪物资是怎样处理的?
4.未动用的防洪费是怎样管理的,它产生的收益是怎样处理的?(不会贬值把)
5.防洪费有没有征收的上限和时限?(这笔费用达到某个数字时,会"暂时"停收么?)
6.资金的使用情况?
7.这笔资金在平时以及在救灾时是怎样使用和监督的?是由哪个衙门在监督的?
没有别的的意思,就是想知道以上的信息.大概我了解信息的渠道比较少,有知道情况的广西网友欢迎回帖说明.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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