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 公检法沆瀣一气徇私枉法 颠倒黑白让凶手逍遥法外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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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1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命关天 公检法沆瀣一气 徇私枉法
  颠倒黑白 让凶手逍遥法外 天理何在?
  1998年10月9日,一名年仅21岁在校就读的大学生被三名凶手抢劫害死在济南市黄河滩上,抛尸黄河中。苦命的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痛不欲生!然而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15年间,年迈的老母亲拖着病体,四处状告无门……
  人命关天啊!且看济南公检法对这人命关天的杀人命案是如何处置的吧?!
  案发后,三名凶手被济南市天桥区公安分局抓获,却离奇的一人劳教一年,两人释放。对一宗抢劫杀人案,竟如此地处理、纵容包庇!对一个生命,竟如此地漠视、冷漠无情!真是让人费解,让人无法接受!
  案件经过:受害人林钰清系济南市人民医学专修学院(现改名为山东人民专修学院)学生,案发当天,正在上课的林钰清被本校的吕忠霖、宋龙和孟震骗出校门,劫持到出租车上,带到黄河滩上,进行殴打、抢劫致人死亡。在黄河边居住的证人徐桂兰证实:林钰清被吕忠霖、宋龙打倒在地,一个人骑在林钰清的身上继续打,往林钰清嘴里塞刚烧的草灰和黄河滩上的泥沙,又向林钰清嘴里尿尿。法医鉴定报告也证实死者“左眦外侧有3.2×2.4cm皮下出血伴表皮擦伤;左颧部外侧有2.1×1.9cm皮下出血、项部正中第五、六颈椎体有4.5×2.8cm表皮剥落伴皮下出血,口腔内、气管、左右支气管及细支气管有较多黑色的泥沙”。证人刘杰看到“凶手将林钰清拖入黄河中,死者头下垂,没有丝毫反抗”,证人刘杰断定不是昏了就是死了。显然是死者被凶手用泥沙灰呛死,拖入黄河中毁尸灭迹!北京法医鉴定也认定死者生前急剧吸入多量富含黑色泥沙的液体并由此引起窒息所致死亡。
  如此事实清楚,人证物证俱在,且看凶手是如何狡辩,公检法又是如何帮凶手洗脱罪名的!
  三名凶手谎称死者林钰清是自己下水游泳致死的。对如此荒谬的谎言,公安机关竟然不去揭穿,反而处处包庇,为其寻找依据。
  首先,严重渎职的济南法医掩盖死者死亡真相,为这一杀人命案严重错误定性。济南公安法医在既没有对死者做判定生前溺死的最有价值的内脏硅藻检验,也没有在检验出死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内发现大量黑色泥沙,对尸体发现水域泥沙进行取样化验的情况下,就在鉴定书上得出肯定的结论:林钰清系溺水死亡。这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林钰清根本不会游泳,且船工李学光证实案发当天黄河基本没有水,并且林钰清在案发时被抢劫殴打身上有多处伤,怎么可能在十月深秋黄昏日落进水游泳呢?如果是溺水死亡,黄河是黄水,怎么可能吸入的是黑色泥沙?并且胃里也没有水,且呈食糜状呢?凶手谎称死者林钰清是自己下水游泳致死根本就不成立。案件存在这么多的疑点,为什么公安机关会完全视而不见、置之不顾呢?后来的北京法医鉴定死者并不符合溺水死亡特征,那么为什么济南法医会做出如此明显的错误鉴定呢?从而在1998年让一名凶手仅以敲诈勒索罪劳动教养一年,另两名无罪释放,让这杀人命案沉冤15年之久仍未昭雪!这里边的失职渎职、贪污腐败、徇私枉法可想而知!
  其次,济南天桥区公安分局为了帮凶手摆脱罪名,不惜帮凶制假对抗现场目击证人,误导证人篡改重要证词。证人刘杰的证言“林钰清身体在水里斜着,被另一个人用胳膊架着往水里拖,我看到林钰清头仰着已没有反抗能力了,不是死了就是昏了”,居然给篡改成:“看到水中一个人挎着另一个人往水里并排走”,证人刘杰说记录的不对,公安人员居然说意思差不多一样的,不用改。从而把证人刘杰排除出目击证人行列,致使现场目击证人徐桂兰的证言成为孤证。并且对现场目击证人徐桂兰的证言有证实死者被强行灌塞泥沙的内容,千方百计的不予认定,法院居然用“口鼻被强行灌入泥沙一般会出现口腔粘膜、牙龈组织损伤出血等反应”这样的主观猜测、臆断的语言来推翻证词,真是无理也能狡三分啊!公检法如此的无所而不用其极,包庇凶手、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让此案真相大白,不用法律惩凶除恶,却成了三名凶手的保护伞!法律的天平已经完全倾斜,还有什么天理?公道?公平正义啊?!
  最后,济南公检法串通结伙演一场戏来欺骗一个老百姓,欺骗这样一个失去自己亲生儿子的老母亲!死者的母亲强忍失子的悲痛、拖着病体,抱着誓死为儿子讨回公道的决心,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伸冤上访的道路。这条路一走就是15年!期间散尽家财、风餐露宿,身无分文、哭诉无门,其悲惨是常人无法想像的。正是这样的决心和毅力,触动了一些人的神经,也触到了一些人的痛处。此案在省人大及中央政法委的督办下,在人证物证确凿下,济南天桥区检察院于2008年6月12日将三凶手以故意杀人罪批捕。然而批捕后,此案却一波三折,先是凶手家属托人捎口信要求见死者母亲,商量给一大笔钱让其不要再告了,死者母亲断然拒绝;后又济南公检法在关系网连网的干扰下,此案居然出现三个衙门三种意见(公安以故意杀人敲诈、检察院以抢劫过失致人死亡、法院以抢劫定罪)的罕见情况。公安机关在济公天刑字(2008)第84号意见书中,对死者的死亡前后细节描述的很清楚,然而济南公检法却又串通结伙、滥用职权,济南天桥区公诉机关将故意杀人罪改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天桥区法院又将过失杀人罪仅判为抢劫罪,故意避重就轻,颠倒黑白,掩盖杀人事实,让三名凶手依然逃脱杀人罪名!济南公检法严重地渎职滥权,瞒天过海,不仅在玩弄老百姓,更是在玩弄法律,玩弄公平正义、玩忽职守!
  死者母亲经过15年艰难困苦的不断上访伸冤,儿子的案子虽然从15年前的敲诈勒索罪现改判为抢劫罪,但杀人凶手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而且这15年的冤假错案,死者的母亲上访伸冤已花费交通住宿费、打印邮寄费加之误工费等各种费用180多万元,法院也没有给死者母亲赔偿一分钱!一个活灵活现的生命被人杀害了,就这样不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不给一个应当的赔偿,让死者的母亲情何以堪?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啊?!一位60多岁的老母亲,已是各种病疾缠身,却还要为了给自己被害死的儿子讨回公道而四处奔波、上访伸冤!她含辛茹苦把儿子扶养长大,供养儿子上了大学,然而大学还没有毕业的儿子就命丧他乡,而且一直不能为九泉之下的儿子伸冤雪恨,这让她如何咽得下这口气?本来死者的母亲可以拥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好家庭、拥有一个可爱孝顺的好儿子、拥有一个对儿子未来美好的憧憬;本来死者的母亲可以享受晚年天伦之乐、可以经营一个收入颇丰的生意、可以过着一个富足美满的生活,然而这一切都让这三个凶手给葬送了,都让司法腐败和法律的不公给剥夺了!现在,她不仅要承受失去儿子的痛苦打击,还要承受法律的不公对她的摧残折磨;她不仅失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15年的上访又使她倾家荡产,谁来补偿她?谁来救救她?难道就让她在这样一条上访的路上,一直走下去吗?难道就让她这样老无所依、孤苦一生吗?这是我们这个国家、我们的党所能给予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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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还有天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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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平安身体健康 公检法一手遮天。如此地漠视、冷漠无情!真是让人费解,让人无法接受!还给老人一个公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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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会有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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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是腐败一手庶天,将死者死因颠倒黑臼,此案纯属卸压正,此案没有洼律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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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南公检法相互勾结办案不公,此案“保护伞”能撑多久,人在作天在看,不是不报时辰不到,作坏事总有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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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南市公检法互相勾结办案不公,此案保护伞,能撑多久,人在作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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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迷失了......正义抛到了深渊,官官相护不择手段、司法公正已成苛求,无钱、
  无势力的平民百姓为什么只能任人宰割,弱势群体已经没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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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会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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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的腐败已是民冤不断,老百姓为什么不能为自己讨回公道?人命关天,希望中央高层领导重视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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