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热点:12岁女孩偷三颗糖有必要被捆电线杆示众?(转载)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5: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成年少女偷窃被绑挂牌示众
  乐思舆情监测系统采集到中新网北海3月26日的报道,广西北海市一名12岁小女孩,因偷窃被超市员工捆绑挂牌示众。由于此前双方调解不成功,北海市中级法院2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被侵权女孩医疗费用3649.18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
  2011年12月4日,受害人小兰(化名)在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一家超市内,偷偷挑选了两个发夹和三颗糖放进口袋走出超市。随后,未付款的小兰被超市员工抓住并被剥下外衣,挂上“小偷”的牌子捆绑在电线杆上示众。
  网友:过重私自惩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来众多网友热议。从乐思舆情监测系统(knowlesys)对该话题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舆论对于超市的做法主要表现为谴责和不认可,60%以上的网友认为超市的做法失当。以下为系统采集的部分网友跟帖。
  @liuwenbo:未成年啊老板!
  @凤凰网友:一个12岁小姑娘,拿了几块钱的东西. 当追究小卖部的法律责任。
  @x hd:是谁赦免了那些捆绑未成年人的超市员工之罪?
  @凤凰网友:多些关怀和合理教育,她还是个孩子。
  @ZZDFWXH:强烈谴责那家超市!
  @手机用户:小女孩是个未成年人,抓住之后应该进行思想教育,使其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就行了,更何况才偷了几块糖而已,超市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权。
  乐思点评:对于犯错的孩子请选择正面教育
  女孩子头超市里的东西,是孩子的不对,超市有权利教育孩子的不良行为。但是,对于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竟然用捆绑电线杆、挂牌示众的方式来惩罚其错误,这是让人心痛,至少导演这场闹剧的人应该接受法律责任。
  孩子是这片土地的未来,既然是孩子,其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处在无意识状态,对于未成年人的有些陋习,只要没有危机他人生命,没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我们社会应该包容对待。用文中那种粗暴的方式回应孩子的错误,是在不应该,也有违一个文明社会文明准则。这种粗暴回应方式,在孩子心灵上留下的抹不去的阴影对孩子的成长是一生的。社会就是学校,学校就是社会,只有每个人都意识到社会对每个人的重要性,这个民族才有希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