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使他们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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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6: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农民是依靠土地,国家也依靠土地。由于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部门都大搞城市开发,致使有的腐败官员找到了致富发财的机会。他们把农村的集体用地和国家给以农民赖宇生存基本用地通过表面的合法程序变相拍卖或占为己有,所拍卖的利益大部分都分给村委内部人员,这些时间在有《中国灯饰之都》之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一村发生了,下面就是事实:
  我叫李信源,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是曹一村村民,本人于1998年3月从曹一村购买宅基地一块,面积278平方米。各项费用一齐交清,同年12月份还办理了土地权属证即土地使用证。1999年,本人要在此地建房居住,基础也打好了,曹一村委便告知此地段要征用修建古镇镇华庭路,是公共设施,等重新规划和置换补偿给我。本人也是曹一村人,村里要搞开发性,那是好事,所以本人也没什么意见。期间我每年都会多次亲临村委会或电话咨询有关征迁事宜,但他们总是用一个理由还没规划出来。
  2007年-2008年我的人生发生了大的变化,本人出了交通意外,婚姻也出了问题。我需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身心实在太疲倦。在2009年本人曾想委托他人到村委办理征迁一事。但受托人没有履行责任,所以电话通知村委当时主管的村委工作人员,关于我的宅基地征迁一事非本人任何人不得来办理。备注:《受托人没有任何的合法文件,有的只是复印件》
  2009年曹一村也发生了大的变化,旧村支书离任,新村支书上任,所以村委人员也跟着变动。这不算什么,属正常事件。但对我来说就是莫大的关联。2011年曹一村规划主任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带领社会闲杂人员把我宅基地的基础拆除,2011年12月他们强行在我的宅基地铺水泥开通为华庭路,因还有许多没有协商好,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后来路封了。这些不算什么,时任村支书还把属于我的宅基地产权转移到其外村亲戚名下。2012年1月我找村委,他们竟然纠结社会闲杂人员来同我协商,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至此,本人在2012年3月-12月份曾多次在网上发信到中山市和古镇镇政府部门投诉,他们的所有答复都很离谱,要么说找不到我,要么说我把土地卖给别人,竟离谱的是他们还那着复印件来威胁我。我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农民,政府开发搞活地方经济,是件好事,但政府在开发的同时对所有征迁项目都要公平公正的安置及补偿,不要让有的地方政府官员《特别是村官》有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的行为。而广东中山古镇曹一村到现时还没有发过一面书面形式的东西给我。
  我经常耳闻目睹政府是如何如何关心农民百姓,关心民生,土地征收及拆迁人性化等等?????而我村不但没有体现公平和公正,还有更不合法因数。
  我查阅了《集体土地征收的申报程序》《国家土地法》《国家物权法》《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农民的宅基地是不可转让等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而曹一村在拆迁过程中目无法纪,我不知道国家订的法律法规是为农民百姓订制的,还是为政府村官订制的?
  曹一村当时把地卖给我建房,土地的一切费用都收取了,而现在又强制征迁,还把我的权属转给其亲戚名下,我一点都不知情。他们这样做和法吗?他们是凭什么法律依据来执行。
  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我的宅基地已经办理了权属证,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个人是不允许非法侵占,侵占更是违法的,如果要开发,必须与权属人我协商和制定合法合理的安置补偿协议,并按拆迁条例被征人有权选择土地或者货币补偿,经我同意并安置到位后才可用地。而国土部门为我办理了权属土地证,政府部门村官又把我的宅基地强征和占为己有,政府部门到底是在为谁办事?他们有时是国家干部,有时是黑社会。试问我们以后如何生存。
  我恳请有关部门领导对此事进行调查,我是一个合法农民,不是黑户,更不是外国人,我的权益应该得到维护和保障,同时政府部门形象也要得到维护,党的形象更不能被这些人破坏,我请求相关部门领导为我这个弱势者维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为我讨一个合理的说法,给百姓一个合理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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