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县官商勾结罔顾人命,天理何在?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7: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举人:张凤杨(及全体村民),现年49岁,住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系死者赵凤凤丈夫。电话:13038957502。
  被检举人:神木县公安局。
  检举请求事项:
  请求查处神木县公安局在赵凤凤死亡一案中的不作为行为;
  请求责令神木县公安局对赵凤凤死亡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基本事实与理由:我(检举人)的妻子赵凤凤于2009年2月开始在神木天宝宾馆上班,主要工作是洗被套兼做饭。2009年4月24日上午8时许,我的妻子赵凤凤象往常一样去天宝宾馆上班。上午10点左右,接到公安民警通知,说我妻子在天宝宾馆出事了。等我赶到医院时,被告知我妻子已经死亡,经询问医生得知我妻子在送往医院时已经死亡。其后我赶往出事现场,仅发现约10平方厘米左右的已经干凝的血迹。据当时目击群众反映,警方赶到时,并没有布置警戒线等相关设置,而只是草草将死者送往医院了事。
  案发后,神木县公安局在未作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单凭尸检时检出我妻子疑似患有子宫肌瘤,就贸然做出赵凤凤系自杀的结论。
  5月1日,我通过本村的张凤刚找到了本案的重要证人,并询问了相关情况,得知在我妻子出事的前一天,证人好友某某曾用座机通知其到天宝宾馆(我的妻子赵凤凤出事的宾馆)帮忙打架,但因为上班的缘故,证人拒绝了某某的要求,第二天(我的妻子赵凤凤出事的当天),某某通知证人事情已经解决,不需要她帮忙了。我将此重要线索告知了刑警大队,刑警大队对证人进行了询问,证人作了如实称述,但是刑警大队却直接向证人强调赵凤凤系自杀,让她不要胡说,否则刑事拘留。同时,在我询问刑警大队情况时,刑警大队的答复是“证人作的是伪证,4月23日至24日,根本没有座机给证人打过电话”。因此,5月7号对证人第二次问完话后,直接将证人刑事拘留。经我通过移动公司查证人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23日(我妻子出事的前一天)和24日仅由其他宾馆座机打入证人手机的电话就有5个,且皆有具体的通话时间记录。当我们将这一情况再次向警方说明时,警方仍然强调“他们已经查过,没有用座机给证人打过电话”。
  为尽快查明我妻子赵凤凤死亡的真正原因,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警方才对我妻子遗体进行了尸检。检查结果显示:
  1、死者赵凤凤系“高坠”死亡。
  2、赵凤凤左侧头部有损伤,左边胫骨损伤,左手及左腿骨折,左边肋骨骨折,左边盆骨损伤,证据显示系左侧先着地。
  3、死者臀部有一被锐器戳伤的深深的血洞。
  4、死者胸腔并无瘀血。
  时至今日,警方在没有深入调查和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坚持认定赵凤凤是自己跳楼自杀,并一直没有将此正式立案调查。
  根据刑事侦查学定案的依据,我们认为警方的定论根本站不住脚,主要疑点如下:
  在出事现场,警方根本没有作任何调查分析,何以定案?且至今警方也没有通过指纹、脚印等刑侦手段调查死者到底是从何处坠落?立警为民的责任在哪里?
  死者系左侧先着地,且着地点为平整的水泥地面,臀部为何有被一锐器戳伤的血洞?伤从何处来?警方对此应作何解释?
  如果系自己跳楼高坠致死,为何落地处仅仅有一块10平方厘米左右的血迹,且以发黑?胸腔内为何没有淤血?根据常理,跳楼高坠致死者,周围应该有大片的血迹,且胸腔内也应该有因为心脏等器官受损而流出的大量鲜血,而在本案死者身上,均没有出现上述现象,这说明死者系被人打中致命处致死后,才被从高处推出坠落地面的,难道我们的警方连这点基本的刑事侦查常识都不懂吗?
  案发后,死者裤子裤裆处的线缝全被扯破,充分表明死者生前有和他人厮打的迹象。为何警方对这一线索置之不理,却硬要说死者是自己跳楼致死?
  警方仅仅根据尸检时查出我妻子疑似患有子宫肌瘤,就贸然做出 赵凤凤系自杀的结论时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死者生前并没有感到自己身体有不舒服的地方,也没有做过相关检查,亦不知道自己可能患有警方在尸检时发现的疑似病症,根本不可能产生任何心理压力,更不可能因此而去自杀。警方为何把有病作为死者自杀的理由,并依此做出死者是自杀的结论?
  综上所述,在死者死亡原因存在种种疑问,且凭直观印象推论死者为非自杀死亡的情况下,神木县公安局本应该本着执政为民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精神,主动对该案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但是他们手里端着老百姓的饭碗,头上顶着象征公共权力的国徽,口里讲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却在老百姓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候,表现的是这样的傲慢;在对待人命关天的问题上,表现的是这样的敷衍。我们的党政机关搞了这么多年的三讲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难道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哪里了?
  不知道警方是有意在包庇犯罪的行为,还是长期以来已养成了一贯的行政不作为的风气,白糟蹋老百姓的纳税钱?
  为给死者还一个公道,我们全体村民和死者的家人,一道向上级政府的领导叩首鸣冤,强烈请求对神木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的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神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对赵凤凤死亡一案进行立案侦察。
  此致
  检举人:死者家属并全体村民
  13038957502 张凤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