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护何时休?法律维权是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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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7: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凯审理交通案,胡作非为耍手段;
  农民无助又无奈,上?访北京和济南;
  官司打了八年整,终于迎来公正判;
  迟到公正非公正,法官应把责任担???
  莱芜农民更可怜,跑到淄博来维权;
  庭长李凯把案审,不顾事实枉法判;
  无奈上诉到中院,中院发回归刘凡;
  葫芦僧再判葫芦案,再次上诉到中院;
  中院庭长王希宝,欺压农民称英豪;
  因为被告要停产,想方设法延时间;
  高院规定为儿戏,两次发回为哪般?
  公然叫板最高院,故意制造缠诉案;
  三年时间来维权,终于迎来公正判;
  可惜老赖已停产,农民损失十几万;
  法院判决如废纸,法官应把责任担!
  官官相护何时休?法律维权是笑谈?????
  事实一、2004年青州农民谢永泰因交通肇事案,在淄博高新区法院起诉,法官李凯作出荒唐民事判决,谢永泰不服多次到济南、北京等地上访,终于在2012年8月终审判决???
  事实二、2009年6月莱芜市和庄镇大英章村农民因买卖合同纠纷在淄博高新区法院起诉淄博崇泰塑编有限公司.其中淄博高新区法院2009年10月李凯、张丽作出的(2009)新商初字第264号判决竟然违反基本常识和逻辑;淄博高新区法院刘凡、王梦萱2011年6月作出的(2010)新商重字第3号判决居然规避案件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准则;2011年9月29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希宝竟然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规定》再次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由于淄博两级法院历时三年两个月终审判决,被告在2011年12月停产,造成原告十几万的款项执行无望
  以上两起案件,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然而不法法官却没有追究任何责任,更令人气愤的是农民多次向淄博市检察院、淄博市纪委、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高院等部门反映,李凯却摇身一变成了淄博高新区石桥镇书记,淄博中院王希宝还到处给其他法院法官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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