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 一个国有公司怎么摇身一变成了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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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8: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相关领导和部分职工在接受记者采访)


(本刊记者/范红波)日前,本刊接到广西贵港市物资总公司部分职工投诉,反映该公司及其负责人侵吞国家财产,侵害职工利益问题,虑及事关重大且具典型警示意义,于是本刊记者亲赴广西实地调查采访.
原来,广西贵港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1998年3月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成立.其时,国有性质的贵港市物资总公司出资26万元,占股份52%,另有梁书能(现任贵港市广电局书记),刘英志(现任贵港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各出资10万元,分别占股份20%,邹满昆(贵港市物资总公司副书记)出资4万元,占股份8%,公司法人代表为贵港市物资总公司总经理李茂华.
表面看来,这个爆炸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是由国家(控股)和个人出资成立的股份公司,其实不然。‘那时候,由于当时政策不允许成立国有独资的股份公司,所以就找了我们几个人,出虚股份成立了这个股份公司,其实这个公司完全是国有的’。在贵港市,面对记者的采访,刘英志和梁书能都这样回答说。
且说这个公司成立后,经营也善,2006年末财务年报表显示: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3351.74元,资产总计为3740615.94元。
不料,这个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通过工商局年检后,既没宣布破产,也未被兼并改制,却莫名其妙地人间蒸发了,难怪连工商局的同志也说:我们也奇怪,怎么经营好好的一个公司,一下子就不见了呢?
据调查,其实该公司并未“人间蒸发”,而是摇身一变,把“贵港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改为“贵港市港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又于2007年9月5日在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变身后的港安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仍然是那个李茂华。不过,这次的出资人全成了李茂华、杨延忠、钟家庆个人,而三人皆为国有企业贵港市物资总公司的干部、员工,企业就这样变成了私人所有。
另据反映,该公司还存在非法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又无相应合理安置.
在贵港,原来侵吞国有资产竟是如此易如反掌。本刊记者将密切关注并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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