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临城镇城管要求沿街的商户交每月100元的占道费就可以随便摆商品销售,如不交占道费的一律没收商品.我想问一问,临城街道是为城管创收而建的吗?临城的街道是公众的,何时成了城管的地盘.收不收费都由城管说了算,交多少也由城管说了算,临高县临城镇的街道何时成了城管部门的地盘.要收费的地盘呢?临高县是否是有法治的呢?为何交了占道费就可随便摆商品销售,而不交占道费的就没收商户的物品呢?
现在中国政府都在减轻个体户的税费负担,对个体工商户减税免费,而临高县的城管部门却利用手中的特权,对沿街的商户进行没有法理依据的收费.我想问一问城管部门对沿街个体商户收取的占道费是否合理,收费标准是否通过人大的批准,是否在物价部门的许可,是否向社会公示.没有书面通知,没有说服教肓,就对商户进行没收物品的行为是否违法?
是否对公权的践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