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监督、查处犯罪分子陈建明假立功,严惩犯罪分子陈建明的请求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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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1-1-27 1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请求监督、查处犯罪分子陈建明假立功,严惩犯罪分子陈建明的请求书
  
  
  
  
  
  我们是陈建明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吕生校、付荣刚、付荣夫的儿子付小杰及新乐市化皮村被陈建明黑社会势力欺凌走投无路的百姓。陈建明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新乐市人民法院以(2009)新刑初字第1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后,贵院以一审判决量刑偏低依法抗诉。对此,我们对贵院依法办案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敬佩。
  
  在陈建明因寻衅滋事罪服刑期间及本案审理过程中,陈建明共计提交了三份立功材料。据我们所知陈建明的立功均是假立功,是用钱买的。为有利于本案公正的处理,我们请求贵院监督、查处这三次假立功,还国法一个尊严,还我们一个公正!
  
  一、我们所知道的陈建明这三次假立功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起立功基本情况
  
  2008年10月13日,陈建明书写《举报案件立功》材料,其在材料中称:郭会峰(男,19岁,新乐市王村人)因绑架罪与陈建明羁押于同号监室(6号监室),郭会峰告诉陈建明:2008年5月份左右,付金亮(男,21岁,新乐市曲头村人)黄涛(又名黄守焘,山东人)二人伙同几人在天津到北京的高速公路抢劫一辆天津黑色帕萨特出租车,卖给邯邰村秦君君。
  
  同日,新乐市看守所民警李志军、冯树青讯问陈建明上述检举揭发事实,陈建明再次说是郭会峰告诉他的。
  
  2008年10月28日,新乐市看守所民警李志军、冯树青在新乐市看守所管教室讯问黄守焘抢劫出租车的事实,黄守焘交待。
  
  同日,新乐市看守所民警李志军、郝新年在新乐市看守所管教室讯问付金亮抢劫出租车的事实,付金亮交待。
  
  (二)第二起立功基本情况
  
  2009年3月20日,在新乐市看守所管教室陈建明交待(讯问人是李志军、冯树青,记录人是郝新年):自己同一监室(6号监室)的崔洪飞(保定荣成县人)告诉他在2007年12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崔洪飞和李金喜(保定蠡县人)在蠡县南关抢劫了一个收废品的男子1500多元钱后逃走。陈建明还交待崔洪飞和一个叫小三(蠡县流石村人)强奸了两个女孩(定州市人,在毛纺厂工作)。
  
  2009年4月28日,在新乐市看守所民警李志军、冯树青讯问崔洪飞。崔洪飞交待和李金喜抢劫收废品男子的事实和同小三强奸两个女孩的事实。
  
  2009年5月18日,长寿中队致新乐市看守所《收到转递函回执》载明:陈建明检举崔洪飞犯罪案件(抢劫)查证属实,建议按立功表现报请有关部门。
  
  (三)第三起立功基本情况
  
  2010年4月3日,陈建明书写《检举揭发材料》。其在材料中称:……通过所里开展政策、法制、前途等教育……我从中受到很大的触动……现检举一些犯罪事实和破案线索:
  
  1:2009年2月—4月间的一个晚上,薛云坡(在押)和王峰(在逃)、王熊、闪电、小过五人在新乐市元享家园附近入室抢劫一个废品收购站。
  
  2:2008年4月—5月左右的一个晚上1点多,薛云坡(在押)伙同杨红哲(大赵村)、赵伟(在押)、三虎在新乐市高速公路口附近新乐市高明电缆厂(同常店村附近)翻墙入厂盗窃电缆400多斤卖到新乐市长城歌厅东北角斜对过废品收购站,卖了11000多元。另外,杨红哲、赵伟、三虎在新乐市光明电缆厂先后盗窃数十次,获赃款100多万,所盗窃物品大部分卖到新乐市高速路口到东方美术学院路上一个炼钢厂和新乐市长城歌厅东北角斜对过废品收购站。
  
  2010年4月16日,刑警长寿中队侦查员李伟、杨立显于9时整—11时整在新乐市看守所对薛云坡进行讯问。薛云坡交代陈建明揭发的抢劫废品收购站的事实。
  
  2010年5月26日,刑警长寿中队给新乐市看守所《证明》和《收到转递函回执》,证明陈建明揭发抢劫废品收购站属实。
  
  二、要求监督、查处存在的问题
  
  (1)第一起立功《举报案件立功》及第三起立功《检举揭发材料》并非陈建明所写,其笔迹与陈建明的笔迹完全不同。这两份材料的笔迹也不相同,署名处的签字“陈建明”也不是陈建明所签。陈建明不是文盲,如此重要的文书不可能让别人代写,更不可能让别人代签署名。以陈建明的文化程度不可能措辞出这样的材料(尤其是第三起立功材料)。陈建明是怎么知道薛云坡抢劫废品收购站及盗窃电缆的并不清楚。我们要求陈建明如实说明这两份材料及薛云坡犯罪事实的来源,以证实真假。
  
  (2)陈建明交待第一起立功是6号监室的郭会峰告诉他的,第二起立功是6号监室的崔洪飞告诉他的,我们要求讯问郭会峰、崔洪飞,以证真假。
  
  (3)从程序上讲,陈建明三次立功材料不全,只见新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寿中队的《收到转递函回执》,却不见新乐市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而且在所有立功材料中均没有相关办案人员的签字。我们要求查实缺少的材料,向相关办案人员了解情况。
  
  (4)审查是否构成立功,不仅要看办案机关的说明材料,还要审查有关事实及证据以及与案件定性处罚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立案决定书、逮捕决定书、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等。陈建明所揭发的罪犯付金亮、黄涛、崔洪飞等,只见公安对其讯问材料,却没有对相关犯罪的侦查、立案、起诉等材料。我们要求查证缺少的材料,以证真假。
  
  三、我们了解的另外一个重要事实
  
  看守所有关干警里外勾结,为陈建明买功。陈建明的三次假立功都是新乐市看守所的干警郝新年和李志军与长寿中队的干警互相勾结给他办理的。
  
  郝新年与2006年从化皮派出所调来,经常在陈老四家(阵建明)吃吃喝喝称兄道弟。
  
  2010年3月13日中午在新乐大红豆饭店2楼5号房间,郝新年和陈五黑(新乐市化皮村人,和郝新年是战友,也是被陈建明打伤的受害者之一)一起喝酒,张五黑对郝新年为陈建明买功之事不满,郝新年说:“他再给我们50万块钱,我们在给他买两个功。”
  
  尊敬的领导此三次立功均是新乐市公安局长寿刑警案中队干警与新乐市看守所李志军、郝新年、冯树青互相勾结办理,这说明了什么问题?难道是郝新年说的50万在作怪?请领导明查?
  
  尊敬的领导,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但朗朗乾坤何在?犯罪分子陈建明如此目无国法,犯罪后还拿钱买立功,这样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为此我们请求中国人大领导彻底查证这三起假立功,还我们受害人一个公道。对此,我们对辛勤工作的办案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乐市化皮村被陈建明欺压、残害的百姓:
  
  
  
  张五黑:13473412345
  
  王淑玲:13931987609
  
  周建翠:15031499605
  
  李玲艳:1308105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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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乐恶魔陈建明,法院只判两年刑,重罪轻判民愤大!
      河北省新乐市化皮镇化皮村陈建明(陈老四)组织涉黑势力,多年来危害乡里,在新乐市及周围边地区,欺行霸市、毁坏财物等犯罪事实,以及新乐市司法机关包庇行为进行举报。于司法机关包庇打击不力,广大百姓的生活整日不得安宁,恶劣斑斑的陈建民(陈老四)被逮捕后,仅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两年,量刑畸形,重罪轻判,广大受害者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严惩陈建民。
      一、以陈建民为首的黑势力团伙犯罪的重要事实。
      1、1993年9月14日,为了强占村民张五黑的沙场。之后,陈建明等人将申金虎、张老四打死,把张五黑打成重伤。
      2、1995年春天,在强行收买吕大学沙场不成的情况下,陈建明纠集其6、7个团伙成员,用刀将吕大学砍成重伤。案发后吕大学多次到新乐市公安局报案,但该局却迟迟不予立案。
      3、1996年冬,新乐市陈三生因琐事与陈建明前妻发生口角后,第二天一早,陈建明用猎枪开枪打碎陈三生家玻璃,进屋后用枪一顿乱砸,用枪顶着陈三生头让其跪在院内,陈三生求饶后才罢手离去。
      4、1998年,为强行霸占付荣福家的煤厂,陈建明伙同七、八个人、在打伤付荣福父亲付瑞增后,又将付荣福和其兄弟付荣刚用刀砍伤。案发后,虽经付荣福家人及时报案,但当地公安一直未立案。
      5、1999年9月15日。正定县完民庄村郭英的儿子与陈建明的侄子发生口角后,陈建明便带着十余人,开着数辆汽车,拿着数支五连发猎枪到郭英家开枪乱射,并用枪逼郭英家人跪下求饶才罢手。
      6、1999年9月,陈建明一伙为强占本村陈兰香的承包地开沙场赚钱,在陈兰香不同意后,采取将陈兰香浇地的水井用沙土填死,放火烧毁喂牲口的草跺、向陈兰香家院内扔炸弹、开枪等威胁恐吓手段,强行霸占了陈兰香的承包地。
      7、2004年7月,看到高书敏承包的新乐市饮食服务公司餐厅经营的效益好,陈建明等人意欲霸为己有,纠集200余人带着砍刀等凶器,对高书敏进行威胁、殴打、并扬言“我是新乐市黑社会老大,你不服也得服”。致使高书敏全家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不得不将苦心经营的餐厅白白出让给了陈建明。
      8、2005年9月,为报复,陈建明带人将周书辰三轮车砸毁:闯入郭春生家,将郭妻打伤,郭的儿子打成骨折:同年12月陈建明带领50余人将孟林饭店砸的面目全非。
      9、为达到霸占化皮村沙场的目的,2003年,陈建明一伙采取威胁、恐吓手段,逼迫村干部在承包合同上盖章,将沙场拘为己有。2005年10月,陈建明一伙纠集200余人围攻化皮乡新合庄村委会,未出分文就将该村对外承包的沙荒地强占。2006年化皮村委会选举,陈建明一伙手持猎枪、砍刀、镐把,以恐吓、威胁村民的手段拉选票,并打伤村民张喜平:在选举结果不合意时,强行让选举委员会宣布无效,导致选举未果。
      以上只是一部分陈建明的所做所为。
      二、新乐市司法机关包庇和打击不利的事实。
      1、吕大学被打成重伤报案,新乐市公安局迟迟不予立案。
      2、付荣福一家被打伤、砍伤报案,一直未立案。
      3、在新乐市协神路口持枪拦截,砍伤、打伤王飞利、李秀军、郭宁,砸坏过往汽车,严重破坏生产,新乐市警方出警后仅驱散了事。不追究非法持枪、伤人,破坏生产的责任。
      4、2007年新乐市公安局对陈建明进行了刑事拘留,新乐市检察院不但不批捕,还要求公安局放人。2007年10月11日,公安局在对陈件明做出“监视居住“决定后,释放了陈建明,致使陈建明回家后更加嚣张。不仅开着宝马车招摇过市,并且放炮大摆宴席,指使手下手持砍刀上街示威,声称在公安局、检察院有人、有关系有后台:对涉案证人和受害者进行恐吓:“一个一个收拾你们,要你们胳膊、要你们的腿,将你们打残。”吓得有些家不敢让孩子上学,有些人躲到外地去了。
       由于受害人等不断向上级机关进行举报、反映,新乐市检察院迫于压力,于2007年10月31日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对陈建明等团伙成员作出批捕决定,新乐市公安局进行网上追捕。2008年2月29日陈建明被公安局抓获,但令人不解的是,新乐市公安局仅对陈建明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侦查移送,对其所犯其他罪行却只字不题,借口是已过追诉期。
       在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陈建明犯罪团伙这种严重危害社会、危害百姓的犯罪行为应当予以严惩。我们相信,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像陈建明团伙这类的罪犯一定会得到严惩。
      此上事实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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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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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5336402354
          qq 130183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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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国 你等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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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有一天公安机关会把你枪毙的 你犯下那么多罪 你也跑不了被枪毙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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