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报道,引起上虞渔民群体性事件,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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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27 12: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科技报记者张巧琴在2004年7月27日浙江科技报第2959期上发了一篇题为(给失海渔民予补偿)的文章,这篇文章第二节这样写着:近日记者在沿海市县采访中了解到,按国家规定;每条渔船可获得8万元补助:就是这句话,引起上虞渔民群体性事件。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浙江省上虞市崧厦镇雀嘴村大部份都是渔民,原有大小渔船200多只,在2002年国家号召渔民转产转业时,他们的大小渔船全部拆解,按(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每20--40马力(千瓦)补助人民币为20000元,前几年,雀嘴村渔民们从一个剪报者那里得到了这份浙江科技报,报上所说;记者在沿海市县采访中了解到,按国家规定;每条渔船可获得8万元补助;这条消息一传十十传百,雀嘴村渔民们都认为政府克扣了每条渔船可获得8万元的补助,于是他们到处上访,全村有200多人去市政府门前静坐,为此渔民王冬春,王小芝两人被上虞公安局关了十天行政拘留,没过几天,雀嘴村大约200多渔民群体性拦堵公路,造成十多名渔民被上虞公安局抓进去。
  日前,雀嘴村渔民委托了代理人到浙江省海洋渔业局调查了2000年至今,国家及省政府对上述渔民补助补贴有关政策,被告知;除中央财办农(2003)116号文件(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另外没有给渔民补助补贴有关政策。那么浙江科技报记者所称;记者在沿海市县采访中了解到,按国家规定;每条渔船可获得8万元补助这条信息从何而来?记者有没有所谓(每条渔船可获得8万元补助)这个(国家规定)?为了这个(国家规定)雀嘴村渔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蒙受了重大损失,这事要请浙江科技报记者张巧琴前来说明情况。并给上虞市崧厦镇雀嘴村渔民有个说法,这个责任是报社承担?记者承担?还是渔民自已承担?
  发稿:沈炳祥电话:1598824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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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2: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记者给渔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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