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唐山市路南区政府领导诚实守信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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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27 12: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求唐山市路南区政府领导诚实守信兑现承诺
  投诉人: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广场街道办事处建工楼区域(建工楼、卫国楼)1049户被拆迁居民。
  被投诉人:唐山市路南区政府领导、路南区住建局、路南区规划局。
  投诉人请求事项:
  (1)请求被投诉人诚实守信、拆除违法违约建筑物、回迁楼建成板式楼、楼高不超过20层、每层为2-3户南北通透、明厨明卫、南北阳台、符合国家建筑标准规范;或根据合同约定的每户回迁所给平米数和板式楼的标准按市场价做出违约赔偿、依法依规赔偿违约金。
  (2)请求被投诉人赔偿因违法行为给被拆迁居民造成的各种损失。
  (3)请求查办被投诉人行政不作为的渎职违法行为。查办唐山市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不具有开工建设所必备的合法手续,违法建设回迁楼小区塔式高楼的问题。
  (4)请求被投诉人依据唐字[2010]40号文件办事(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依规拆迁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通知》第二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第四条:“优先保障回迁安置房建设”。第五条:“要尊重群众意愿”)。
  事实和理由:
  (1)1049户被拆迁居民,在2010年1月拆迁签约时,响应了河北省委省政府“城市三年大变样”的号召,积极配合了政府的拆迁工作,为“城市三年大变样”做出了贡献。另外,时任唐山市路南区区长的张国栋在2010年1月8日下午四时亲自来到我们被拆迁区域承诺:回迁楼建成楼高不超过20层、明厨明卫、南北阳台、南北通透的板式楼,每层2-3户。并且在2010年1月8日向每个被拆迁户颁发了一份盖有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公章的致被拆迁居民 ,信中白纸黑字注明:回迁楼建成板式楼。但是,“他们”却公然违背拆迁签约时的承诺,背信弃义,违法违约欺骗了人们!戏弄了人们!
  (2)回迁楼小区至今不具有开工建设所需的合法手续,回迁安置方案没有依法征得1049户被拆迁居民同意。
  (3)被拆迁区域新建楼盘分成了两个各自独立的小区,一个是商品楼小区:有绿地、有花园、有娱乐休闲场所、宽敞明亮;另一个是回迁楼小区:无绿地、无花园、无娱乐休闲场所、有两个小区公用的垃圾转运站、拥挤不堪,商品楼小区与回迁楼小区之间由一条商业街隔开。
  (4)商品楼小区容积率是四, 回迁楼小区容积率却是严重超标几倍的十二点五。
  (5)回迁楼小区违法违约盖起了质次价低楼高34层的塔式楼,商品楼小区盖起了质优价高的板式楼。
  (6)两年来“他们”面对“我们”多次投诉除了抵赖就是置若罔闻,违法建起的塔式高楼就像一把利剑刺在了“我们”的心脏上,“我们”哭、“我们”恨、“我们”怒、“我们”无语、“我们”的心在滴血、“我们”维权、“我们”要维权!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广场街道办事处建工楼区域(建工楼、卫国楼)1049户被拆迁居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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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12: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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