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冤无处伸 七旬老汉求助网络伸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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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3: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刘长兴,现年73岁,系蕲春县石油公司退休干部。2003年我担心儿子下岗无事可做,于是在蕲春县漕河一路购买了二间门面,并与开发商、法人代表王新友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交了购房款,购得该商贸楼由西向东第八、第九两列门面,并从2003年10月份一直住在此房至今,因为当时该工程多项欠费,该商贸楼购房者均无法办理房产证,我也不例外。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买后的第二年,开发商手下员工鲁文斌为敛财,越权行事,私自以个人名义从武穴大金镇周易贤村周某借款10余万,后携款外逃下落不明。鲁某临走之前,勾结原土管局局长把我所买的房子用涂改伪造的方法转卖给周某人,还办了一份“三无”房产证:一无购房合同、二无法人代表签字、三无购房发票。
  5年后,2009年,周某将我告上法庭,说是“占用了他的房子”,强迫我退房。夜晚,请了黑社会的人到家中闹事威胁退房。年老婆婆受到惊吓,引发心脏病,送到省人民医院抢救才保住性命,害得我一家人物质、精神承受沉重压力。
  从此,我开始了数年的上诉之路。官司打到2011年总算是有眉目了,感谢党和人民法院为民作主,有了正确的判决,蕲春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1日判决撤销了32004第013058号房产证。可是周某不服,2011年5月31日又上诉黄冈中院。11月21日黄行终字第89号行政裁定书,撤销蕲春县人民法院(2011)蕲行初字第9号行政判决,发回蕲春县人民法院重审,要我变更被告主体,不能告蕲春县房产局,而要告蕲春县人民政府。请问叫我告人民政府,我具体要告谁?明明是蕲春县土管局违法办理房产证,为什么要告人民政府?此案原告当事人、律师到12月12日止尚未接到判决通知,而周某于12月8日就已知道此裁定书。并派人去我家中将两列大门砸开,换门、换锁。我发现后,进行阻止,但阻止不住,他们叫来了三小车子的人,砸门的孙某狂妄地说“是周某叫我来的。你个老儿,钱又没钱,打个么事官司?”
  第二天,我只好把锁换了。11月13日下午,周某又来要我交钥匙。我不肯,周某在漕河一路老看守所门前说:“你要是不交出钥匙,我就到武穴将你儿子的头扭掉(我儿子在武穴某金融机构工作)。”
  现在,我有冤无处伸。已年过七旬白发苍苍的我,年迈体衰,只有请求网络媒体为民申冤。还一个没有社会关系、没有金钱的普通老百姓、老人公道!
  
  
申诉人:刘长兴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手机:1397172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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