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何在?党纪国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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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3: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辜被害 量刑不公
      告状无门 尸无入土
       ——发生济南历城港沟港九路“肇事逃逸案” ?
    2011年11月12日晚22;30 我父亲(受害者)在 转山路银座花园下班回家,途中在港九路中段不幸遇难(死亡)。 出事后到场的2个民警处理的说,可能是自己骑车摔死的,还说可能是喝酒了,跟着去了医院取了点血就走了, 而现场所有物品都没有保护起来(摩托车拖走了) 去取证(包括我父亲的衣服)。
     早上我去那附近看有没有监控,找到了离出事的地方最近的监控(离事故现场120米) 看到监控中我父亲同两辆大车和一辆小车一起出现(3辆车都能找到),而后面有段时间没在上车。看了监控和我父亲的伤(能看到的伤就是左胳膊已断肌肉和骨头都分离了,只剩下皮连着 还有头有很多伤)我们一看绝对不是自己摔死的,所以 我们找人去事故科要他们来验尸体 第二天中午事故科去的人,然后第四天才开始调查此案,可是到现在仍没有结果,只说我们没有证据,现场是他们破坏了,而让我们去找证据,难道国家养着这些穿制服的吃白饭吗?口声声说为人民服务 你们做的那一点是为人民服务的? 天理何在?
       我父亲(受害人)惨死一个月多了 ,尸体冰冻在殡仪馆,至今无法火化死不瞑目。母亲因父亲的惨死而精神恍惚,以泪度日,一个月来为父亲的惨死讨说法 寻天理 找公道 换来的却是;即使是他 人家不承认 我们没有证据 也没法办,一个月了就每天都给我这个答复。 真是“朗朗乾坤,唯有事故科事理不清”。试问:法制何在?党纪国法何在?
    “关山道遥远,申冤路漫漫;何日见青天,冤魂苦相盼。府衙门坎高,面官告状难;小鬼批报告,解决竟渺茫.。上访路艰难,官官竟相帮;冤冤向谁诉,声声乞上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公民生命权不遭受非法剥夺!父亲惨死却状告无门,竟然无人问津。实让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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