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企教师待遇时被迫买断的教师又被排除在外公平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3: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买断工龄造成的不公平日益增多!今年各地落实的四部委联合印发的63号文件,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哈市相应出台的164号文件就在此次职教幼教人员认定中第三条规定“因企业破产、改制、并轨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教师,不纳入政策范围”。这是何等的不公啊!企业全员破产,不是我们个人所为,我们正常的生存条件被迫剥夺了,我们热爱的、从事二十几年的教育工作无奈中断了,我们手里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却始终没有享受到应有教师工资待遇,在社会退休后退休金不及街上扫大街的退休金高。本人退休现在每月才开1200元,合理吗,公平吗?买断是谁造成的?为什么总把我们“买断人员”排除在外?试问:没有我们当初的牺牲,改革能有今天吗?现在国家对建国有贡献的军人、干部、伤残牺牲人员都给予了大量的待遇倾斜政策,为什么不能对我们买断人员与破产前政策提前退休人员一碗水端平呢?区区的买断工龄钱在个人全额交几年养老保险及十几年的医保还能有多少再去交每年取暖包烧费?更何况在企业破产买断失业后,没再就业时靠什么养活一家人?我们这类社会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政府的关注、照顾,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应有的待遇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