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分析,我看到中国人丑恶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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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3: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公布,复杂的原文这里不再重复,通俗地讲,意思就一句话:谁买的房,离了婚房子还归谁。由于中国社会当下普遍是男性买房,所以实际上这条解释也就基本等于“男人买房,离婚房子还是男人的。公婆全款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因为这里我们忽略“结婚时房子是女方买的”的现象。
  
  此法一出,女性领域立即引起一片哗然——“这是为男人出轨扫清最后的障碍!”、“女人为家辛苦付出,最后离了婚,50岁的女人只能手拿一丁点可怜的赔偿费露宿桥底,而55岁的男人可以玩遍天下小萝莉。”
  相反的是男性领域,普遍叫好,认为这是男性们的福音——“这可以让拜金的骗房女们望而生畏望而却步!”
  
  就此,网络上女性(普遍反对这个司法解释)和男性(普遍支持这个司法解释)的口水战逐渐形成、逐渐升温、逐渐升级!
  
  看到此,如果是曾经的我,我一定会加入到赞同该法的队伍中(当然我本身就是男性),去骂女队。但如今我不会了,并不是因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因为,我想说的是,中国人劣根性极为丑恶,奴性十足、爱钻空子、走极端、变态的仇恨心态——不论利不利己都坚决要损人。不论法律怎么制定,偏向男性还是女性还是不偏向任何一方,都会出事。
  
  这是一些女性对此司法解释发表的反对意见:“你辛辛苦苦和老公还贷款二十年,给人生孩子、又工作又养家、伺候人家,一百万的房子还了一百三十万贷款,最后房子很可能就是给小三供的,你没有所有权,只有含糊不清的补偿权……新婚姻法为男人扫清了出轨最后的障碍。”
  
  我们首先反过来看,倘若法是由“男人的福音”变成了“女人的福音”,会怎样呢?“你辛辛苦苦和老婆还贷款二十年,在外面奔波劳累赚钱养家,可能老婆还不用工作当家庭主妇,你一百万的房子还了一百三十万贷款,最后房子很可能就是给老婆在外面的男人供的,你没有所有权,只有含糊不清的补偿权……新婚姻法为女人扫清了骗房最后的障碍。”
  
  这里要为某些我不赞同的拜金女们说句话,并不是说我就赞同拜金女了,而是我觉得她们真的有些冤枉——女性队伍里有一定数量的这种人,男性队伍里同样也有对应的。现在社会都在批判拜金女,怎么就没几个人批判好色男呢?那是因为以“雅阁女”、“宝马哭”、“就嫁房”等为代表的女性率先在网上高调发表意见了。批判她们,说不对也不对——发表意见是个人的自由,人家信宝马、信雅阁、信房也是人家的自由;说对也对。不管怎么说,这般拜金实在是不太好的。
  但是现在的批判真的都是选择性的批判——因为“枪打出头鸟”——因为只有“雅阁女”、“宝马哭”、“就嫁房”等女性在网上高调发表意见,而没有哪个男的在网上高调地说“谁说一个男的只能跟自己老婆睡觉?”、“我就要三四十岁时找20多岁的!”,所以,主观上,这是“枪打出头鸟”——这些女性太高调,是出头鸟;客观看,这里“反对不良风气”的舆论机器根本没有公正地工作,它在选择性地“捏柿专找软的捏”——只捏“女性拜金”,而“男性好色”就不捏,干脆就装看不见。
  
  社会不是只有拜金女,还有好色男;社会不是只有好色男,还有拜金女!所以我认为这法律怎么搞都行不顺——因为中国不论男人、女人,都有很多不是东西,男人疯狂追求年轻漂亮、女人疯狂追求有车有房。
  
  骗车骗房的女人,毁了无数辛勤劳动的好女人,因为这条保护男人的法律也起到了“帮助好色男人,伤害无辜女人”的副作用。
  好色骗色的男人毁了无数真心诚意的好男人,因为若有“房子归女”法条保护妇女,也将起到“帮助骗房拜金女,伤害无辜男人”的副作用。
  
  我总结:好色骗色男存在 → 法律偏向女方 → 越来越多的女人钻这法律空子骗车骗房 → 大量无辜男性受害;骗车骗房女存在 → 法律偏向男方 → 越来越多的男人钻这法律空子好色骗色 → 大量无辜女性受害。
  
  
  中国人的爱钻空子和奴性十足使得怎么着都不行。要么男人骑到女人头上,要么女人骑到男人头上。中国人这般爱钻空子和奴性十足,法律偏向男方时,肯定很多男人出轨养小三“反正房子最后一定还是我的!”;法律偏向女方的话,肯定很多女人骗车骗房“反正最后房子就归我了!”。
  我们做个最大胆的假设——倘若法律谁都不偏向,“离婚,房子既不归男、也不归女,而是政府没收”,那么出轨或拜金假结婚然后离婚的现象依然会存在。因为中国人的变态的仇恨心态——不论利不利己都坚决要损人——“锅砸了谁也吃不成饭,离婚了我没有房你也别想有!”。
  
  
  
  接下来有人要改变假设了——“你为什么要忽略‘结婚时买房的是女方’的现象?我们把它放大,甚至让它作主流,行不行?”,那么其内涵意思就是要让当前社会的“男方应该比女方强”要求解除。我可以明确地告诉,虽然我也不赞同“男方应该比女方强”的要求,但我深知:在中国,不行!
  倘若解除这个风气(包括变为“男女孰强无所谓”和“女方应该比男方强”),中国马上会有大量的男人钻空子、走极端——不工作了,然后整天游手好闲、吃喝嫖赌——“反正不如女方也都能欣然接受!”
  可见这个风气不解除确实不人道,但解除了也不行。
  
  
  
  中国人爱钻空子,爱走极端,极度自我膨胀。现在的女性,要么不自强、靠傍男人嫁得好;要么自强然后就极端膨胀,对赚得不如自己多的男性不屑一顾——大家应该记得2011年3月份的《黄金剩女版没有车没有房》,这是极度自我膨胀的典型表现:
  
  《黄金剩女版没有车没有房》里唱到“女人的渴望就是要有车和房;你没有车你没有房,别想把美女泡上床;你们要是还没有我强,别吃软饭我不是你的娘;如果你生活都没奔小康,凭什么我和你去流浪;你说我现实我承认也无妨,骂我拜金我也不受伤;男人总得有个男人的摸样,没车没有房,你别想找新娘。”这些女性其实只是太高调了,枪打出头鸟,他们把他们的极端思想、仇恨(这里准确说算是膨胀、鄙夷)思想高调地公开讲出来了。
  
  反观男人,要么堕落,要么飞黄腾达后对女性不屑一顾。
  
  其实中国的剩男们很多想的是“男人渴望的女人就是要年轻漂亮;你过三五、你老大娘,别想进入我家的房;你们要是还没我年轻,别来嫁我我不要老大娘;如果你老太而我是小郎,凭什么我娶你作新娘;你说我现实我承认也无妨,骂我好色我也不受伤;女人总得有个女人的摸样,过三五老太婆,你别想找新郎。”这都是这些中国男人的极端思想、仇恨(这里准确说算是膨胀、鄙夷)思想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没有哪个男人公开高调唱出来罢了。
  
  综上所述,我可以肯定地说,在中国人这里,法律法规、社会要求不论是偏向男人还是女人,或者是不偏向任何一方,都不顺,都得出毛病!因为中国人奴性十足、爱钻空子、走极端、变态的仇恨心态!这里是男人PK女人,推广到警察PK嫌疑犯,学生PK教师,老板PK员工,服务员PK顾客,帮忙者PK接受帮助者,穷人PK富人,城管PK小贩,都一样!每一个人都是奴性十足、爱钻空子、走极端、变态的仇恨心态的中国人!一旦有法律法规、社会要求偏向己方了、或者是不偏向任何方了(反正就是不偏向对方),自己便会挖空心思要把对方搞垮整死碾碎丢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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