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q19982008回复日期:2008-12-13 12:18:00
哪怕就是正当权益受损害,要想反映情况,也要讲求方式方法啥!
我支持,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该处置就该处置!否则,被堵在路上的人的损失又谁来埋单?那这些人就活该倒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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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是通过正常途径无法得到解决,才会采取这样的措施,目的还是想事情圆满解决.
虽然这样做会损害一部分人利益,但还在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范围.毕竟这样做可以促使ZF完善法律法规,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良性循环下,这样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少.
所以我支持为了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通过正常途径又无法解决问题的人们采取这些措施,就算害我上班迟到也义不容辞的支持.毕竟他们间接是为我们将来合法权益不受更大损害在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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