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整顿期间顶风而上,山东再次批准昌邑等几家收费站继续收费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3: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大的笑话:山东9路段收费期限延长 用1年专项整顿收费公路
    青岛大珠山等4处收费站和沈海高速烟栖段等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将延长。29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对以上收费路段延长收费期限的批复。
    
      据介绍,经研究,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1年5个月;延长国道206昌邑收费站等3处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同意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烟栖段等4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5年;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栖莱段收费期限4年3个月。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技术措施,加强道路管理,提高还款比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另外,山东省将用1年时间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顿。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记者林江丽实习生陈贻春)
    
      -普通公路收费站延期收费表收费站编号收费站名称所在线路收费站站址桩号延长期限收费起止时间
    
      69青岛大珠山收费站G204 K282+371 1年5个月2012年1月1日—2013年5月9日112国道206昌邑收费站G206 K230+749 5年2011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104 309国道文登收费站G309 K48+994 5年2011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113省道254阳谷收费站S254 K151+910 5年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高速公路延期收费表序号现路段名称延长期限收费起止时间
    
      1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烟栖段5年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2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栖莱段4年3个月2011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3沈阳—海口高速公路青岛段5年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4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日照段5年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5青岛前湾港区2号疏港高速公路5年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难道这就是五部委联合整治公路乱收费的结果
    
    转载:五部委联合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60443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五部门6月14日宣布,自6月20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公路收费规模大、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众多突出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内容
    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国家将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一、撤销部分收费站点
    据人民网消息,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主要包括: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或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东中部地区省份从国家禁止之日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虽经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当时政策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二、停止违规收费行为
    主要包括:对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对公路收费站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绑收费行为。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对违规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
    三、降低通行费标准
    《新京报》6月15日报道称,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
    四、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
    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将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得延长收费期限。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表示,“清理工作不走过场,要给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所有的道路都通向收费站
    根据《南方周末》早前统计数据,截至2005年底,中国收费公路里程已达18万公里,相当于高速、一级和二级公路总量的55%。仅在被审计的北京、河北等18个省(市)中,收费站点就达4328个,平均每个省(市)240个,累计征收通行费5100亿元。多年以来,官方一直强调收费公路政策对中国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积极作用。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在回应河南禹州368万天价过路费事件时曾这样表述,“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
    但是在公路网蓬勃发展的同时,其后遗症与异化的危险也日益明显:收费公路模式泛滥为地方政府盈利的手段,而中国人正在承担着世界上最高的交通与物流成本;交通领域的贪腐现象层出不穷,投资盈利模式引发的各方利益纠葛也越来越显现其阻碍交通发展的一面。
    是补丁还是根治?
    五部委联合发文,相比“不收费公路将占全国总里程96%以上”的空头支票,这样实实在在的执法行动无疑更值得期待,叫停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行为,也有望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其实是在给收费公路相关法规遭遇的有法不依尴尬“打补丁”。《燕赵晚报》对此这样评论道。
    收费公路究竟可以收费多少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早就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不得超过25年,西部地区各自还可延长5年。可是在很多地方,超期收费公路不仅异常普遍,而且有的地方一条政府还贷公路都没有,为了延长收费期,居然都转让成经营性公路了,有些甚至上市再融资。
    公路超期收费,是相关监管长期失效的写照。对执法不力搞既往不咎并指望下不为例是不可取的,既然法律不是今日才生效,违法行为就必须依照法律给予严惩。治理公路超期收费,必须采取强硬措施,如果这一次只是用一纸通知来给有法不依“打补丁”,那么下一次用新通知来给旧通知“打补丁”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604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