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帮我们讨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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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4: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求政府帮我们讨回血汗钱!!!
  
我叫王英,是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会会员,协税护税会员,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在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经营文胸、内衣。不幸的是,我一生的经营所得全部都被沙玛国际贸易公司老板和他的姐夫骗去了。沙玛国际贸易公司老板是埃及人,名叫穆罕默德哈勒地(MOHAMED HAREDY ABDELRAHMAN HAMMAM),姐夫阿迪力白黑特,公司地址:中国浙江省义乌市五爱路181号3楼(五爱小学对面)。
  
2009年3月沙玛国际贸易公司老板和他的姐夫在中国国际商贸城和30几家经营户订购了文胸,内衣,头巾,毛毯等货物,共计13,133,864元人民币,并约定交货后2个月付清货款。2009年4-5月共17条柜全部运往埃及,其中穆罕默德哈勒地12条柜计人民币9,508,866元,姐夫阿迪力白黑特5条柜计人民币 3,624,998元。17条柜的货物从订单到装柜都是沙玛国际贸易公司老板﹑翻译马纯杰和周云负责经办的。公司老板和他的姐夫于2009年5月底回国到埃及,至今已2年多没来义乌了,提货后2人共支付货款5,385,216元人民币,之后就不付款了,还欠经营户货款8,091,955元人民币,其中欠本人100万元,2011年3月份20几家经营户们集体向义乌经侦大队报案,请求义乌公安部门协助追回货款,但是经侦大队认为他们付过钱属于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两年来,市场经营户先后4次赶往埃及,找沙玛国际贸易公司老板和他的姐夫索要货款,今年5月份几家商户到埃及去找沙玛国际贸易公司老板穆罕默德哈勒地要货款时他一口否认说他没有欠钱,也没有在义乌开过公司,拒付货款,后来和几个商家打了起来,宾馆老板向埃及警方报了案,埃及警察把我们几个商家和沙玛国际贸易公司老板穆罕默德哈勒地一起带到埃及法院去,在埃及法院穆罕默德哈勒地说,他的货款已全部汇到义乌去了,他的货款已全部付清了。后来埃及法院说,我们起诉的证据不足,单子上面没有穆罕默德哈勒地的签名,单子上面是公司翻译签的字,必须要翻译到庭作证。无奈几个商户只好去埃及大使馆,请求中国驻埃及使馆帮助,连续在埃及使馆来来回回7天,最后得到了中国驻埃及使馆主任李满生的同情,他建议我们几个商家先回义乌,把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否则大使馆也无能为力。李主任给我们几个商户写了几条要求,第一条:有翻译签字的发货资料、总货及清单、总货款、欠款总数及明细。第二条:由翻译出具证明材料,证明上述物资都是通过其本人办理并发往埃及(附发货单)。第三,由义乌外经贸局出具公函,致埃及驻华使馆,并由外交部确认盖章请驻埃及使馆协助追回款项。(李满生手机: 0020122288296。)
  
我们几个商家回国后,全部按照驻埃及大使馆李满生主任的要求去整理材料,整个公司的所有资料基本上已经准备齐全了,但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尽快追回我们这些商户的血汗钱?
  据了解2008年金字塔国际贸易公司大老板未付货款100万,2009年金字塔国际贸易公司小老板爱华未付货款500多万,以上几个老板都是埃及人,他们都是很好的朋友,联合诈骗,不予付款。
  恳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尽快调查、办理,以维护中国商户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捍卫中国法律的尊严。不胜感激!
  
  
本人手机:18967426289
  
王英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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