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天空的乌云还没散去,立军同志仍需努力!”哪个帮我们(转载)

[复制链接]
查看48 | 回复48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重庆市渝北区有个小区叫枫桥水郡,该小区于2008年成立了业委会,是怎么产生的,现在无从考证,反正备案成功,但查不到相关规约、细则。该小区的前期物管是开发商于2005年5月委托一个三级物管公司的,已经于2008年5月到期,小区业委会于2009年10月21日贴出一公告,准备将和该物管公司续签合同,征求业主意见,但没有联系方式和方法。小区业主联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小区的管理。但业委会拒绝召开,因为小区业主对该物管公司不满意,对业委会工作不满意。所以业主联名要求街道召开,但街道组织召开采用上门收集意见的方式,但没有通知到位,因为该小区有部分人没在小区住,属于投资。经过统计,小区有900多票同意罢免,只有10几票不同意罢免,根据《重庆市物管条例》之规定,必须双过半:面积过半,人员过半。经过分析:900多人同意罢免,属于人数过半,但面积没过,为什么呢?因为开发公司不同意罢免,该公司有4万多方面积。试问:这样公道吗?这样的无发实施的法律规范出台有何用?我们1000多人要罢免一个3个人的业委会为什么这么困难?天理何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 和谐社会点都不和谐 法律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还有这种双过半的规定,这不是明目张胆地给开发商一手遮天的权力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内1栋 开发商设计成12层的楼房。硬生生被修成13层。楼顶搭了整一层的违章建筑。 而且小区就挨着政府机关。没人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马上豆奔三老回复日期:2010-3-30 22:50:00 1#
  
    我顶 和谐社会点都不和谐 法律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
  你要不就不要做梦,要不就不要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管理法那一条规定了必须面积过半哟?你不要乱理解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 物管 内外勾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拿到半罐水就跑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罢免业主委员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7 0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必就没有办法了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