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从哪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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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4: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国从哪里开始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我们的国家”,我想对于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这都是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素养。
  爱国不是停留在口号上,是要落实在行动中;“法律是行为的底线”,那麽,遵守法律就应当是爱国行动的最低标准。我们也可已这么证实这个观点:“以法治国”是国策,如果治国者不是“以法”、被管理者不是以法“接受”,无论官或民,违背了国家基本方略,那还能叫做爱国么?
  这是我的第一个观点:爱国从“遵守法律”开始。
  
  宪法语:“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1条“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第8条:“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
  《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教程》309页第二节:“拒绝履行职责和拒绝答复是典型的不作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09)冀民申字第458号》民事申诉案件,三个月的法定审查期限、二十七个月的审查不给结果,二百封信访信既不给结果,又拒绝做出一字的理由解释。《审监室》拒收我对检举审判错误的投诉邮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做法叫不叫“遵守法律”?一般人都能认识到这是违反法律;以权代法,会是“指鹿为马”,也可能指马为鹿,这里的是与非就没有定论了。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信仰法律正义,在法律的真理面前,为什么还有人挚迷于以权代法?
  这是因为正确的思想观念是从良知培育产生出来的,而五千年中华文明培养的良知,在有些人身上却发生了扭曲,是非、善恶、美丑、荣耻的观念发生了颠倒,以耻为荣、以恶为乐、以丑为美。所以既使在人生观的选择上,也会走向错误的路。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要让这样的人回归法律,那会是跳跃,会是太艰难的一条路{前有黄松友为代表}!
  所以我的第二个观点是:在有的人身上,修补良知——爱国是从这里开始。
  共产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爱国就是爱党。
  致高勇院长第一百六十 (有院长邮箱)既第二百零三个评论。
  我承诺:同意网站对帖子发动批判,敬请不要又是毙帖。20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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