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啊。你是否有法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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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27 04: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划拨了被施行人在临沂银行的存款后,又召集双方当事人反复“协调”,并扬言将执行款退给被执行人。对此,我公司怀着十分愤怒的芯情向上级领导反映此情,并请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制止兰山区法院的不法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 案情简介
  2008年8月我临沂阳光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在兰山区工业园领导的协调下,租用了临沂市兰山区马厂湖镇小山前村土地84亩,建筑等投资近60万元。后因该村阻挠而诉诸法律,兰山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小山前村委返还我公司投资款253770元。该村委不服而提起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2009年8月我公司申请执行。
  二,执行中,兰山区法院成了“墙头草”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兰山区法院执行人员曾多次催促该村干部履行还款义务,但均无效果,,2011年春节后,在我们的多次请求下,兰山区法院执行人员于2011年1月28日冻结了该村委在兰山区工业园代管资金103万元中的423570元。同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然而兰山区的领导无视法律,胆大妄为,先后94次让小山前村委支取了103万元,2011年4月18日,兰山法院得知这个信息后,向兰山区工业园发出了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对此,工业园仍置之不理,2011年6月14日执行局又从兰山区工业园的账户上划扣了253770元到执行局的账户上。2011年6月16日又解除了冻结。兰山区法院为什么将划扣过来的执行款又解除冻结退给兰山区工业园呢?对此,我们可以直接向上级领导说出其中的奥妙!情况是这样的。被执行人小山前村属于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园区领导。执行局划拨了冻结款后,该村干部找到了工业园的有关领导,分别给兰山区法院的有关领导做工作,于是便出现官官相护的现象,天天鼓吹的执法为民的理念荡然无存。兰山区法院执行案件就是这样荒唐,简直没有什么法律可言,这就是中国社会官场的真实写照,中国的法律在这些官员手中就是一种儿戏。
  三,全体员工苦苦的请求。
   我们的公司原在临沂市城区内,国建公园而被迫搬到临沂市西郊区外,但因无地建厂而不能生产经营,200多名员工生活困难,都期待着这笔执行款以解燃眉之急,但是兰山区工业园毫无良心的行政官员无视我们的疾苦,极尽干预之能事,而兰山区法院的有关领导本应刚正不阿,严肃执法,可这棵“墙头草”把执法为民的理念抛之云外,与地方官员共编关系网,共办人情案。如此以来,我们这些一无权二无钱的穷工人怎么看待共产党?怎么看待这个社会?怎么看待我们的政府?
   最后,敬请上级领导为民撑腰,为民做主,督办此案,制止兰山区法院的错误做法,争取早日从工业园的账户上把执行款划拨给我们,真正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让我们说一声:共产党还有真事!否则,我们将继续上访,誓不罢休。并将个别领导的渎职行为适时向检察院反映。
   报:国家,省,市,区党政,人大,法院领导。
  
  
山东省临沂市阳光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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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4: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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