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能充分实现民主法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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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4: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再敢见义勇为吗
  
政协委员、人民教师郭建林因送女儿回婆家途径临夏市辖区,见义勇为制止了一场持刀行凶事件,并将凶手送往该地派出所时被其同村十余人打伤致残,而凶手姐夫开辆小车冒充警察,从派出所大院“抢走”凶手后不知下落。郭建林住院治疗达一月之久,经兰州军区总医院、临夏州市医院确诊为:“眼球钝挫伤,视网膜震荡,黄斑病变,中心反射不清…”。因凶手父亲是原河州建材有限公司经理,叔父是该村村委书记,临夏市公安局对此事件的发生从未向当事人调查了解,却暗箱操作,伪造现场笔录,给见义勇为者郭建林送达了015、145治安处罚裁决,而凶手逍遥法外。临夏市公安局石生东并肆无忌惮地称:“处罚的依据没有;负担谁的医疗费不知道;你的医疗费不管;你的财产损失不考虑;你的眼睛(丧失功能)甭问,就这么做里,不服是告去!”戏剧性变化从见义勇为到受处罚,颠倒黑白、泯灭人性的裁决和答复迫使见义勇为者提起行政复议。媒体“郭建林见义勇为受称赞”、“见义勇为的表率”的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推动了本案的进程。几经周折,最终临夏市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了(经州公安局多次复议维持的)临夏市公安局对政协委员的治安处罚,责令临夏市公安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诉讼费全部由临夏市公安局负担。郭建林见义勇为在当地传为佳话。令人意外的是临夏市公安局重新所做的裁决不但没有纠正自己非法行政行为,反而加重了对见义勇为者的处罚。看你再告我?奇怪的是各大媒体来采访,从公安局出来就失踪了,更奇怪的是2011年4月8日临夏市公安局南龙派出所居然说“此案牵扯的人多,虽然法院判了,但翻案是不可能的...”中央、省州有关部门和州政法委多次批示无济于事。更让人想不通的是该案件的司法程序已经结束,法院早已判决撤销。可是,直到目前,临夏市公安局并没有纠正自己的非法行政行为,也没有撤销这个案件,更没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5、5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和81条。官官相护,狼狈为奸羁押诉状、超期审理剥夺了申诉人的行政诉讼权!难道临夏市公安局能撤销这个生效判决和国家法律吗?能推翻“见义勇为条例”吗?能打垮共产党倡导和保护的见义勇为的民族精神吗?能推翻《甘肃日报》等四大报刊的报道吗?能撤销州委《民族日报》“见义勇为的表率”等报道吗?能烧毁八部历史名典吗?能纂改州委书记“保护政协委员、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的批示吗?常游江湖的徐某开辆小车冒充警察,实施“苦肉计”抢走凶手嫁祸于人能栽赃给见义勇为吗?驴嘴不对马唇的无数次裁决、答复,何时能遇上个“包青天”? 人大:只是监督无权管;政法委:无责任已无管;公检法拉皮条,冤案何时了?“芝麻”小案竟然产生30余份法律文书?十五年仍是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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