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依据什么收取物价部门核准批文前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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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 没有依据可以拒交!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物业公司接管服务任何一个项目前,应该做好项目预算并报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物业企业物业服务接管工作在前,而费用审核申报在后这样就行成了问题中的核准批文前的物业费。一般来说这样理解:1、物业公司应根据项目的各项服务预算对小区业主进行公示,形成一个前期收费标准。一般前期收费标准比核准标准以及后期正式收费标准低,因为前期很多物业以及配套设备的维护养护成本都比较低甚至没有,即使有也在保修期之内不由物业支付费用。同时项目人员配置也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逐步增加而不是一步到位。所以我觉得只要物业公司公布的前期标准是合理的,业主也应该理解与支持。法律法规没有确切的规定前期的标准是多少(不同的省份、地市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政府指导价)。2、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前期物业收费的标准的话,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这就是另外一种前期标准),如果业主对合同约定的标准有异议,可以到乡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请相关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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