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完成后发现原产权人欠交取暖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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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99年买了一套二手房,顺利取得了房产证,但没有说还有其他欠费。今年采暖公司突然说我们房94/95两年的取暖费没交,让我们补上。我们小区没物业公司归社区。问这个费用我们需要交吗?
你好! 在房屋买卖时原产权人应将相关费用的交纳情况应该向您如实说明,并与您就相关费用的承担达成协议。就目前情况而言,采暖公司在97年之后并未向原产权人主张过权利,在您受让该房屋并办理物业手续时也未向您主张过取暖费的问题,从诉讼时效来看已经逾期,从实体上看,其应向原产权人主张权利。因此该费用不应由您承担。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你需要跟原房主沟通,如果他承认没交,则敦促他去交款;如果找不到他,或他几不起来了,为了不影响你取暖,那么你先把这笔钱垫付了,以后再通过适当途径,和原房主理论.
这个费用我们不需要交.1:买房没有说还有其他欠费.在房屋买卖时原产权人应将相关费用的交纳情况向您如实说明,并与您就相关费用的承担达成协议。2:97年买的房,到08年已过11年.采暖公司说房94/95两年的取暖费没交,已过13~14年,他们早干什么去了?就目前情况而言,物业公司在96之后并未向原产权人主张过权利,在您受让该房屋并办理物业手续时也未向您主张过取暖费的问题,从诉讼时效来看已经逾期,3:从实体上看,其应向原产权人主张权利。因此该费用不应由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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