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 谁先谁后有没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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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问一下 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 份额各占50% 那么房产证有几个啊?是一个人一个吗?分不分正本和副本? 另外谁的名字写在前面 谁的名字写在后面 有什么讲究吗?尤其是当需要分财产的时候。 因为我知道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有前后,那么支取公积金的话,就必须名字在前的人先支取以后,名字在后的人才可以支取。 有谁比较懂,麻烦跟我说一下,谢谢了
在领证之前,有一个份额认定协议或者叫说明,这是需要两个人(或者叫共有人)签字盖章的。领证是领两个证,大本的是正本,小本的是副本,但他们的效用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说明这房产的产权归两个人共有(当然是按份额计算的)。真正需要分财产的时候,也是按这个约定的份额来分配的。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两个,主证和共有证,效力是一样的。 主证名字在前面,效力是一样的。 支取谁的都可以,两个都支取也可以,但支取额不的高于购房价格或首期与本息之和。
有先后分为大小本大本的分额在一半以上所以都是同等效力需要同时到场还可以出售此房
什么地方的啊??这么麻烦我们这里没区别,只分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备注个人份额,不著的均是共同共有,人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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