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买二手房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房子的使用年限:如果房子已经使用了10年,那么我现在买了,使用年限是70年还是(70-10)年?2。现在还款方式一般是用哪种?我所了解的:“逐月递减”比“每月等额”要节省钱。 “随借随还”跟“逐月递减”比较呢?? 3。如果提前还款的话,是不是要付违约金?具体怎样的?各银行是不是不一样?
1.理论上是70-10年,但是上海目前从开发商拿地到动工竣工一般还有段时间,所以不能简单的把70-房龄,实际土地使用年份肯定大于房龄,所以剩余年限要看产证2.还款方式上理解没错,但是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各种方式都有优缺点,因为不知楼住个人情况所以你最好咨询贷款经办人3.各家银行都有相关规定,一般4大银行均要满一年后方可提出申请,小银行相对宽松点,楼住可留意贷款合同上的相关违约责任,或在签约前先咨询银行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1、 70-10年(更具体的要看产权证上的适用年限)2、贷款的话,几乎都一样,即使是固定利率的,也跟随利息的增长涨了不少3、提前还贷需要交纳违约金,具体金额需要咨询贷款银行,因为签署的合同不同,合同规定的条款也就不同,不同银行应该有不同的规定!
一、使用年限是针对土地使用权说的,目前《物权法》相关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到期会自动续期。二、还贷方式有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应以还贷人收入变化情况确定较妥,如初期还贷能力较强,并希望初期归还较大款项来减少利息支出的,可选等额本金法。如目前收入较低,但以后会逐步提高的(刚工作不久的),可选等额本息法。三、提前还贷是借款人变更借款期限的行为,但只要合同对方同意可以变更,银行一般会答应提前还贷的要求,也就不会向对方索要违约金,只是银行有要求借款人须提前告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