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有关买房签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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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想买房,看了购房合同后有几个问题请教专家:1.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按套计算,不知应该按哪个签?2.交付期限:合同中有经验收合格、经综合验收合格、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和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等,该选哪一种有利?3.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应为万分之几?4.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该在多少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约金应该定为房价款的百分之多少合适?不知还有哪些关键点要注意,请指教。
1、现在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签约,这样有利于以后面积误差的确认。2、这个不是你选的,应该是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一般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才可以交付)3、这个违约金的确定没有文件规定,是双方协商的。(不过一般是开发商规定的,北京是2-3)4、开发商在应在90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得不是在90天取得房产证,你说的违约金旬没拿到房产证的违者金吧,百分之几和第三个问题一样是协商(不过一般也是开发商定)。你关注的这几个问题就是合同的关键,其它的都是格式条款。另外你现在看的合同是空白的吧?其实你问的这些问题比如说选项万分之几等,在你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肯定已经填好,不会让你选的,不信看着。哈。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1.套内建筑面积最好,其次建筑面积,不要选按套签2.你买的项目是独栋的塔楼就选经综合验收合格,规模较大的小区选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同时都要有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3.一般是万分之五4.交房30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约金为房价款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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