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未入住就要交全额物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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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能不能少交点?
物业服务管理费是从开发商交房时开始收取的,已收房的业主都有交物业费的义务。但对未入住的业主,有的物业公司是按减半收取的,这不是针对各地的统一规定,是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的。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这是一个不成文的霸王条款,没有办法的,谁叫业主是弱者呢?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购房者只要办理了接收房子的手续就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但是,实际操作中,一些物业公司采取延期两三个月才开始计算并收取物管费,这一时期的物管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所以你虽然未入住,但好多公共费用已发生了,如小区垃圾费等等,物业公司只按业主户进行分摊,你住不住他们是管不了那么多的。一般业主未住作为不交物业费是站不住脚的。但可以和他们谈一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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