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以后,拆迁条例还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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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市长寿区为了重庆钢铁集团公司搬迁,需要对长寿区江南镇土地进行收回,请问这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物权法实施以后,城市房屋拆强条例还适用吗?
农村的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如果因为商业开发、工业开发或者是公共利益需要,可以进行征用。征用土地应该是先行从农民手中征用,征用土地实行有偿征用。你说的应该属于工业用地的征用具体的补偿,应该符合物权法的要求,物权法既然已经发布实施,就是已经生效了,其它与之相抵触的法规,都要服从此法原来的拆迁条例,凡是与物权法相抵触,也要服从物权法。现在的拆迁条例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只是各地方自己制定的,有的是条例,有的仅是规章。但不管是什么,都没有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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