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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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离婚,房子归女方。房子现在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但因为有贷款没有还清所以不能过户也不能加人名。想请问等以后贷款还清后,这个过户所需要交纳的税费应该如何计算?是按全部房款计还是按百分之五十房款计?
如果按照现状,离婚时,房屋的已经还款部分是共有产权,每人各50%,尚未还款的部分,是属于男方所有,因为是男方在继续还款。中间很难划分清楚。在产权不清的情况下,无法确认女方的房屋产权,那就出现了在还清贷款后办理产权时,女方要以购买的方式交纳全部税款。但是,女方原来承担的交款义务而带来的权力没有体现出来。为此,在办理离婚的协议中,应该明确房屋的权属关系和还贷责任。一是,在协议中明确女方是房屋的权人,男方无偿赠予属于男方部分的产权二是,在协议中明确,后续的还款,以男方的名义,但女方负责支付给男方所有还款。三是,女方需保留所有支付给男方,由男方负责还款的付款凭证。就是证明是女方出的钱。只有这样,才能在还清欠款后,办理更名时,解决不交税的问题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贷款还清之后过户给女方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税费将按100%计征,因为房产证里并没有将其配偶列为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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