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看守所见人,,要办什么手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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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6-12-8 13: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如果是已经经法院判决,且已生效执行的话,出公检法和律师,只要在看守登记,通知会见的人,经他同意就可以。不过在中国好像只有亲属朋友有这项权利。2、如果案件还在公、检、法即判决前要会见的话,只能是律师。家属也无权会见。3、律师会见的话,在不同阶段提供的手续和材料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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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2-8 13: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看守所还是监狱?刑事案件还是行政处罚?一般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不允许会见嫌疑人的,当然,如果侦查、看守机关同意的就无所谓。在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除非你是辩护律师,否则应向看守所、侦查起诉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嫌疑人本人同意,才可以探视。判决生效后就直接过去,登记,并经被会见人同意就行了如果只是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生效后,随时可以过去探视,也是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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