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购买集体产权改个人产权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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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中介推荐我的,房产证说要明年年初才能办出来。但是因为业主急需用钱,所以如果购买,需要马上签订合同并且先付70%的款。当然房主也给了一个比较优惠的价格。关于转产权的事,中介说他们已经去查过了,的确房管正在办理产权更换的事。我对这个房子比较满意,但总觉得可能有风险。一个是这个中介只是一个小公司,另外需要先付那么多的钱,会不会后面业主反悔了,房子也没有,钱也拿不回来。但另外一面,这个房主现在给出的价格的确比较诱人。想知道如果我要买,需要作些哪些来尽量减低风险呢?是把先付的这笔钱都作为定金呢?还是合同里写进严厉的违约条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也需要对方赔违约金?有人还建议另外弄一份借款合同,上面写上房产作为抵押,如果到时候购买合同未生效,对方要不还钱,要不给我房子?但我不知道房主肯不肯写这么个东西。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
两年内的二手房买卖要交营业税,这道“金牌令箭”在市场的作用下正在发挥威力。6月房产新政实施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成了房屋买卖双方绕不过的坎儿。当交易的利润被越来越打薄时,出于本能,各种避税高招也随着新政的出台悄然诞生了。 为吸引客户 中介玩起避税游戏 沉重的税赋使很多卖房人和买房人望而却步,多家中介公司均表示,6月份的经营情况还不及三四月时的一半。一家中介公司甚至表示:“我们这已经10天没来一个买主了。” 一位房产经纪人诉苦:“现在生意实在不好做。把卖房人的税赋加到房价里,房价太高买方不愿买;而让卖房人负担这笔税,卖方无利可图又不愿卖。”面对这样的两难境地,房产中介们开始打起了“合理避税”的主意。记者以一位卖房人的身份暗访了几家房产中介公司,发现他们避税的高招还真不少。 对于各式各样的避税手段,房产专家提醒交易双方特别是买房者,要慎之又慎,谨防法律风险。 手段一 以公证避税 “可以先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房产交易价格5%的营业税和相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近日,市民林小姐看上了一套两年内二手房,卖主理所当然地这样对她说。 买房先帮交营业税,而中介商却称完全可以不用交税,先将买卖合同公证后,等挨过两年再正式过户,营业税就省了。据了解,目前这种避税方法是运用最广的。 风险:公证效力受质疑。房产中介专家表示,这种方法表面上看是合理避税,通过公证似乎也有了法律保护,但由于要等两年后再正式过户,其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极大。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两年内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可能吃大亏。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者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到质疑。 手段二 以租待售避税 “你的房子虽然是2001年买的,但缴税是按照房产证的时间计算,所以你的房产证办下来也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房不是很着急的话,可以先租出去,以租待售,这样等到房产证2年期满就不用缴营业税了。” 由于次新二手房卖主对营业税的转嫁,一些买主则向中介表示,并不想承担这笔费用。对此,一些中介机构出了点子,买方可以先以租客的身份入住,并按期付房租,等两年期限一过,买卖双方再行房产过户,买方将扣除房租后的余房款付给房主,也避了税。 风险提醒:房价变化一方吃亏。目前以租待售是2年期内售房者最普遍采用的避税方式,虽然这可以充分利用售房者的房屋资源,避免空置损失,但一旦房价在租期大涨,房主因此毁约不再出售房屋,租了几个月的买主的利益将受到损失,反之亦然。房产专家表示,这种形式与第一种手段一样,买卖关系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即使两者在此期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卖房者也可能出于届时不能提价的考虑使买卖流产。 手段三 买房人存留房产证避税 这种手法大致方法与第一种类似,即通过买卖双方公证买卖合同,并约定两年期满后再行过户后,买方为防止卖主两年期间出现不诚信问题,双方约定在买方付与卖方一定金额的房款后,将房产证留于买房人或第三方公证人保存。 风险:这种方法虽然看似解决了第一种手段所不能解决的房产证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纠纷出现后的不诚信情况,但由于没有正式过户,卖方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房产证遗失的补发,且一个月内就可办好。届时,买主就算有房产证也难以站住脚。 手段四 把交易价格“做低” “虽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在逃不掉,但我们可以把合同上的交易价格做低一些,这样缴税的税基就小,纳税额也会减少。当然,价格也不能太低,否则地税局会找麻烦,一般是稍高于建委公布的各类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比如你的房子按照规定平均交易价格应该是4000元/平方米,买卖合同上就可以定价4100元/平方米,而实际上你可以卖到5000元/平方米。” 风险:对买房人再次交易不利。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属于虚假交易,虽然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中占点小便宜,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 手段五 找物业改底单 “你可以找物业公司的人,直接把卖房合同的底单改掉,在房产证上直接写买主的名字,这样就可以不用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了。” 风险:合同效力将失去。改了底单就等于改了原来的购房合同,重新签了一个新合同。原来合同的有效性将失去,而新合同也成了瑕疵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都将面临权益无法保证的问题。 手段六 以赠与避税 有的两年内二手房买卖双方认为,既然买卖需要交纳营业税,那么双方就以赠与的方式避税,双方只要公证了赠与关系,房产也过了户,还不用交营业税,岂不是皆大欢喜。对此,中介专家则表示,其实赠与并不能免交营业税,为了彻底避免炒房行为,赠与的两年内二手房一样需交5.5%的营业税,该交的还是得交。 营业税难以转嫁的成本 本想趁房产新政二手房降价时捡便宜的林女士最近犯了难,在一连看了好几套房源后,不仅没见着降价的次新房,卖主还告诉她,要买房先要帮其交营业税。这笔本来应该由卖家来承担的营业税,在交易中变相地转嫁到买方,从而变相提升次新二手房价,而这绝不是个例。 房产新政正式实施后,我市二手房交易逐渐进入了僵持期。由于已经过了“六一”大限,许多两年内次新房卖主也不急于出售,除部分已由卖转租的房源外,一些继续售卖的房主开始打电话给中介,要向买主明确告知营业税由买方付,不然房屋宁可不售。 据介绍,由于这部分房主转嫁营业税,这些两年内次新房的价格已开始提升,一套原价20万元的房屋在转嫁了营业税后涨了1万元,大部分房屋在算上营业税后价格则提升了1万至2万元不等。据中介们介绍,八成以上的两年内次新房在最近提了价,有的房主即使不是全额将营业税转嫁给买主提房价,也要求按比例分摊。 可买家也不像以往那样爽气了。一来房价本来就挺高的,额外的成本自然不爽气;二来现在的市场行情下,没有了追涨的急迫心理,多了几分观望的犹豫,更加心不甘情不愿。于是,这笔新增加的成本该转嫁给谁,成了交易中的一大难题。 无良中介钻空操作无房产证住宅二手交易,专业人士称风险极大,劝喻市民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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