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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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较大一部分业主不交管理费,甚至因停电还砸小区的电梯等公共设施,怎么办
从问题的情况分析,可以肯定小区业主因开发商配套设施不完善而把“怨气”发在物业公司身上。
大凡从事物业管理的都有体会:物业管理处的人是业主的“受气包”,他们大多数都认为物业公司和地产开发商是“一家人”,无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不是“一家”(是否为独立法人或子母公司)。
回到问题本身:1、物业公司应主动会同业主(或业主代表,如果成立了业委会的,就找业委会)找开发商就小区的配套设施不完善而进行协商,尽快完善配套,尤其是备用电源(发电机)应首先解决,否则一旦停电(错峰或供电故障、供电检修等),小区连生活用水、电都没有,如果是带电梯的高层就可想而知了;2、物业公司应让业主明白:先不说不交管理费是违法(《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款)行为,管理费欠交太多肯定会导致物业公司运营困难,物业公司运营困难肯定会引起服务质量下降,服务质量下降更会引起业主不满....如此一来,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双方受苦受害....;3、实在不行只有通过法律维权
业主砸电梯,第一时间报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破坏公共设施设备价值超2000元的就要判徒刑并要赔偿损失的!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你好!如果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应该和物业协商,向其指出或由业主委员出面让物业整改,甚至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聘该物业,重新请新的物业!但电梯等公共设施是小区居民共有的,个人不可以破坏,故意破坏的应该进行赔偿!碰到还砸小区的电梯等公共设施,应先有物业出面制止,不行的直接报警!
你好,首先你要分析为什么不交管理费,才能对症下药啊.
对物业管理服务有意见,应通过业主统一意见,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或直接辞退该公司,但不交管理费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物业公司完全可以起诉他们拖欠债务和刑事毁坏。
psgy318:你好!
你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吧?我有同感。
法律上通常把业主作为弱势群体,但是面对这样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才是弱势群体!
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向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投诉,他们可以处罚物业管理企业。
但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全部到位,业主就是不交物业管理费,法律没有给物业管理企业、政府管理部门什么措施。只给了法院起诉的办法,但是,对一个面对成百上千业主的企业,为了几十元钱,它能天天上法院打官司吗?
去年7-10月,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一次4个月的物业管理整治活动,我们房管局深入业主家庭,广泛听取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意见,然后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整改。后来业主人人都说没有意见了,很满意了,但是交物业管理费,还是不交。我们房管局拿他也没有办法。
我们只好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撤!
北京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曾经出现“堵被窝”,就是清晨,法院的法警把欠费的业主从被窝里面掏出来,有的还光着脚就被押上警车(报纸有照片)。 唱《回娘家》的朱明瑛也曾经为此败诉,法院认为即使物业服务不好,业主也必须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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