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在老家江苏淮阴市区买了一间商铺,面积是31.7平方米.因想在上海发展事业.所以想卖掉.房产证等证件都有,也没有贷款.而且去年被我租给别人做生意了.租赁合同签的是三年.
我现在商铺门上贴了出售的信息,好多人打电话过来咨询.我现在有点迷惑不解,我自己买的房子.卖给别人,在合法的前提下,我该注意些哪些问题呢,比如说过户的费用该谁出.税收该谁付.跟租户的合同该怎么解决等等.
希望各位朋友帮忙.谢谢.
根据法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力,再有就是俗话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如果承租人不买(必须有书面的承诺)你才可以卖给别人,别人买走后必须继续你的租赁协议。否则承租人可以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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