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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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15岁,男孩, 爸爸妈妈结婚后我爷爷奶奶给他们买了两间平房,后来我的爸爸妈妈接楼了,都是花自己的钱,房产证是我爷爷奶奶的名义!几年后我们房子拆迁了,2年后,我们又在原来的地方回迁了,我们住三楼,房产还是爷爷奶奶的(他们就是为了防我的妈妈的,怕我妈妈和我爸爸离婚)不幸的是,新房子刚住了2年多,爸爸得了肺癌去世了,我们家的房产还是爷爷奶奶的,我妈妈曾经在我爸爸去世之前就和爷爷商量过房产的事情,我爷爷对我妈说:“我和你妈商量商量”,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年了,这几天我和我妈妈又去爷爷奶奶家,这次是和我奶奶说的,我奶奶的意思很囫囵,意思就是防着我妈,说过户可以,但是她要收着房产证,你们说说 这像话吗?(我爷爷奶奶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爸爸是老大)我心想等你收着,还不知道哪天咽气了,还不知道过户给谁!我怕我姑妈和我小叔和我分房产!(我的爷爷家很有钱,现在住的是自己盖的小别墅,原来住的房子已经租给人了)我就不服了!我是家里的长孙,凭什么我自己的房子要和这些人分,我爷爷奶奶百年之后的房子 按道理应该也是我的! 他们不给我办房产证,我就要起诉他们了。请不要说我不孝顺,我家的事情真的很复杂,没办法,谁不想好好过日子啊!请大家给我出招~!
房产证是你爷爷奶奶的名字,那么在房地主管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时的手续必然全是他们的名字,所以从书证上看,房子就是你爷爷奶奶的,如果房子的钱真的是你爸爸妈妈的,你能够举证,那也只能证明,你爸妈对你爷爷奶奶存在金钱赠与或借贷行为。你讲你是家里的长孙,房子应是你的是不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所以,你爷爷奶奶百年之后,若所立遗嘱中没有你的继承份额,则你与房无缘。即使没有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配偶、子女、父母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而你母亲与你爷爷奶奶显然关系不好,不在此列。你父亲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中,但他先于你爷爷奶奶去世,所以他的继承份额可由你代位继承,但也只是与几位继承人均分而已!所以你起诉是毫无道理的,法院甚至不会受理!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如果他们是防着你妈,那可以把房产直接过户到你的名下。你爷爷奶奶百年后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当时第一人继承人的活,就直接被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话就被第二继承人继承,所以你不一定有继承权噢!注:第一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如爷爷过世,他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你爷爷的爱人、你爷爷的子女你爷爷的父母。
既然他们同意改你名字就没问题了,办证后你随时可以办理挂失手续,重新补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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