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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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县城定了一套房子,原来是供销社一起买了两套打算做办公室的,但他们说上面规定不能买所以又转卖给了我一套,但问题是房产证已经是供销社的名,如果要转的话那我还得自己拿钱去办,别人都说这不重要,只要签个合同就没事了,但我心里还是没底啊,这会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啊?请有识之士指点!
首先,我是做房地产的.
我从你的信息上分析,你这是二手房交易,你先在买的是有房产证的房子,你必须要去当地的产籍处办理过户手续!  至于你所说的签定的合同,不太具有法律效应,只是一个双方的买卖协议,即使公证了,也不太符合法律常规,只能证明你们双方有一个买卖行为,但是产权不明晰!如果有纠纷,你就比较吃亏了!
关于你所说的你们签的合同.因为你是在三级市场买的房(即二手房市场),不是在二级市场买的房(即商品房市场),签的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你必须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注:在中介公司你要签的合同有:
1.房地局的双方买卖协议
2.三方买卖协议(买家,卖家,中介公司)
3.公证书
4.银行的转帐.
就这么多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呵呵!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至电029-88531788!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问题应该是不大的,但应该注意一下!1、对方是否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2、现在的二手房的征税比较重,费用由谁出应该在协议中特别指出;3、其他的应该没有大问题,当初我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这个问题直接牵涉到在法律上该房子的所有权问题,世事很难预料的,说不定什么时候有纠纷就会比较麻烦.可能你现在和供销社的关系比较好,暂时不会暴露出什么问题,但事物都是会变的,不能把侥幸的希望寄托在这种关系上,况且房子过户是迟早的事,迟办不如早办,房子是大事情,化点钱把这事办了,也可放下心事,合同能说明什么事?它一般只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对第三者不一定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一般房子问题是以证件为准的.还不如办了干脆.
一定要做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否则会出大问题的!只有房产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签个合同就没事了”是骗人的。那是法律上不预承认的。而且不管“过户”时,你有多忙,你自己一定要前往、在场,因为骗子、作假的太多了,本来买方是肯定要去的,他(卖方)确叫说:“签个合同就没事了”,等你不去了,他就搞个假的房产证给你,而你确蒙在鼓里,待到几年后或几十年后你去与谁理论啊?所以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不是有一句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你能认真对待此事,并成功买到供销社的那套房子!
把合同的条理都整明白了双放达成协议
、对方是否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2、现在的二手房的征税比较重,费用由谁出应该在协议中特别指出;3、其他的应该没有大问题,当初我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这
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签个合同.注:在中介公司把合同的条理, 都写明白,双方达成协议 。
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办成你自己的房产证才行,这个是法律认可的程序。你们签的协议在法律上受保护程度不高,真有了纠纷在法庭上做为证据的采信度不高。而且供销社拥有产权,可以随便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或者房卖多家的。到时候只有你自己吃亏。即使你能打赢官司,想想期间你能有多大的精力、时间、耐心、金钱(送礼等)去折腾呢。所以强烈建议你办理房产证。不要舍小钱吃大亏。
证一定要办!!!越快越好,因为钱都给了不是吗?理由是:你不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供销社欠债被人起诉至法院,法院有权直接处置该资产.因为法院的认定是以房产证为第一证据,只有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才以合同为第一证据.针对你这种情况办证手续如下:供销社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有:1.房产证原件(如有土地证的话也一起提供)2.供销社的营业执照3.供销社的法人代表证以及法人的身份证4.供销社的委任书5.买方的身份证6.双方所签定的协议书(合同)有点麻烦是吧!是我老公说的,他是房产交易所的负责人.呵呵...我只是打打字而已
你的担心试有道理的,我国法律对不动财产的管理规定实行登记制度,即以管理部门登记为主,不相信其他公证,合同,协议之类的方式。因此你一定要亲自到国土局的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把房主名称改在你的名下。如果该房子的土地还不是出让性质,那你要交的费用就会很高。供销社,是集体经济组织是有独立法人资格,只要有它的公章,一起到国土局办理就可以。现在供销社的处境很难,很多都面临着被拍买还债的可能。为保护你的利益,你最好尽快去过户!!
如果不办理房产证的更名过户手续,将来会出大问题。因为我国法律对不动产权属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即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才具有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你与供销社的房屋买卖行为属于二手房交易,不管你与供销社对房屋的买卖协议条款签订的多么完善,该房屋买卖协议只对你与供销社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不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手续,供销社可以随时再与他人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也可以拿着该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另外供销社的债权人得知该房屋的产权人(产权证上所有权人一栏登记的是供销社名义)是供销社的,则该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供销社并将该房屋冻结,这样你对该房屋的权利都会落空,至于因供销社的上述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只能要求供销社赔偿。因此,你与供销社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都应该在30天内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产籍处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这样才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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