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得到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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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前年(03年11月)买了一处期房。因为我爱人当时在外地工作,急于买房,那个售房员特别热情,他说只要我在所有该签字的地方签字,我爱人的名字也有我签。剩下来的公章统统由他来办,包括我们的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等等。
04年7月我们去收房,发现房子和他宣传的有较大差别,不愿意收房。房产商也不理睬我们。就拖到今天了。
现在我们提出要退房,并且按照现在的房价赔偿相应损失,我们能得到佩服吗?
关键是:你是否有他们当初承诺的有效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欺骗了你,那就比较麻烦了。当然,如果合同有伪造也会导致合同无效,关键是你已经签名了,就算是无效,责任也要由你来共同承担,你也没有什么好处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欺骗了你,那就可以提起诉讼,或者到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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